文/一名规划分析师兼数据分析师
昨天,也就是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84文的方式,转发了财政部存量PPP指导意见。
2023年,出台的政策是增量PPP意见,今天终于等来了存量PPP的指导意见。
核心要点如下:
1、2024年底没有开工的PPP存量项目,全部退出PPP序列。也就是僵尸项目退出。截止2024年底还没开工的存量僵尸PPP项目,全部退库。
“2024年底前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2、进展不顺的项目,压缩规模,压缩投资。也就是我们说的缩包。
“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要进一步论证建设内容,研究压缩实施规模、优化建设标准、调整配套建设内容等,减少不必要建设成本”。
3、推进正常的项目,要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包括政府方。
“政府方、社会资本方要及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
此条的意义在于:目前情况下,政府方,资方都没有多余的钱再交项目资本金,这将为财政部出台存量细则提供了一个依据,如果因项目资本金没有足额缴纳,后续是可以按照推进缓慢项目来处理的。同样需要缩包处理。
4、“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不得无故终止,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承诺或证明文件。”这一条,是利于央企的,不利于银行,是在保央企。
5、存量PPP已到了攻坚期,银行也要一起出力。团结共度难关。银行不归财政部管,归金管总局管。这也是此文需要国办转发的原因之一。
6、还款可以展期了,也就是增加贷期。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还款计划、降低利率、展期等方式,合理优化融资结构”
7、多数财政资金,都可入PPP了。
“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自有资金”都可用于存量PPP。
但有区别,以上四项都可用于建设和施工。对运营补贴,只有后两项,也就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自有资金,才可用于运营。
这里没提到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各部的归口资金),那应该就是不能用于存量PPP的解决。
8、从现在开始,存量PPP的债务问题,才开始正式大规模进入处理阶段。前期都只是摸底。
“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结合PPP存量项目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支持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纳入增量政策中统筹实施。”
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在增量政策中寻求PPP的化解之策。
9、防止地方政府逃废债
“地方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严防产生合同纠纷,防止逃废债”。
PPP进入运营期后,地方政府给不了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太多了。一地鸡毛。
10、PPP形成的巨量隐债,也需要及时解决了。
以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
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5〕84号
(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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