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未来科技城启动多项申报工作
有需要的企业请抓紧申报!
根据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余杭区企业空间要素保障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开展申报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二批房租补助网上申报工作。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经余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海创未来”人才评审项目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6月30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1.余杭区“海创未来”人才评审项目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3(技术服务,联系方式:89516934),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8605361/88605357
根据余人才办〔2024〕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创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二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5年12月31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综合类资料
1.2025年12月财务报表
2.(若2024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5年12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
2.网上申报使用手册附件5(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9516934),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注意事项:将上述申报材料1-10、12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1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留档备查。
咨询电话: 88605361/ 88605357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余杭区企业空间要素保障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开展申报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二批房租补助网上申报工作。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经余杭区招财局签订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6月30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1.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3(技术服务,联系方式:89516934),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8605361/ 88605357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5年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二批研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5年12月31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综合类资料
1.2025年12月财务报表
2.(若2024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5年12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
2.网上申报使用手册附件5(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9516934),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注意事项:将上述申报材料1-10、12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1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留档备查。
咨询电话: 88605361/ 88605357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余杭区企业空间要素保障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开展申报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二批房租补助网上申报工作。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6月30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1.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海创园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3(技术服务,联系方式:89516934),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88605361/88605357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政[2019]2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 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二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5年12月31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综合类资料
1.2025年12月财务报表
2.(若2024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5年12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
2.网上申报使用手册附件5(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9516934),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注意事项:将上述申报材料1-10、12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1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留档备查。
咨询电话: 88605361/88605357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余杭区企业空间要素保障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二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包含:顶尖人才、国家省级领军型人才、市区级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项目)。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6月30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1.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1)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附件2)
6.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3(技术服务,联系方式:89516934),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8605361/ 88605357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19]17号)文件、《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政[2019]2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5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二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5年12月31日的研发投入费用。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综合类资料
1.2025年12月财务报表
2.(若2024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还需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5年12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时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申报使用手册附件4(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9516934),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1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注意事项:将上述申报材料1-10、12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1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留档备查。
咨询电话:88605361/ 88605357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关于印发<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科(创)管〔2017〕58号)、杭科(创)管纪要〔2023〕47号、《余杭区企业空间要素保障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第二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
项目企业在未来科技城(海创园)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项目经海创园验收,鉴定结果为毕业;可通过企业申请,经未来科技城政府补助项目区财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的企业。
1.首次申报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范围: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5年6月30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1.海创园项目产业化政策备案表(复印件)
2.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附件1)
3.产业化项目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2)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11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3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1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3(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9516934),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8605361/88618693
根据《杭州未来科技城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操作细则(修订)》(杭科(创)管〔2025〕12号)及《杭州未来科技城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修订)》(杭科(创)管〔2025〕13号)文件精神、《余杭区企业空间要素保障政策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开展申报2026年未来科技城未来产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申报工作。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支持对象为注册未来科技城中国(杭州)人工智能小镇、南湖未来科学园、数字生态创新园、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中电海康集团海创园区、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等未来产业园区;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未来产业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装修费按照装修总费用的40%,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助,补助单价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
1.未来产业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未来产业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企业自制需包含出租方、地址、发票号、租赁期、金额)纸质及电子版
3.实收资本明细账、项目公司股东实缴资本记账凭证及回单
4.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租赁房租实际用途证明(办公场所照片、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记录等)
7.企业装修合同、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结算审核报告(复印件)
8.装修费用明细账、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书、装修现场施工照片、验收记录等
9.社保参保证明
10.已获政策资金清单(企业自制需包含入账时间、金额、补助资金对应的项目)
11.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本次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请相关企业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05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2月9日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88605357
根据《杭州未来科技城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操作细则(修订)》(杭科(创)管〔2025〕12号)及《杭州未来科技城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修订)》(杭科(创)管〔2025〕1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6年未来科技城未来产业项目第一批研发补助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2025年12月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或加计扣除报告(如有)
(二)项目资料
1.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5年12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2.实收资本明细账、项目公司股东实缴资本记账凭证及回单(实缴金额满足15%即可)
3.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企业自制需包含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入账凭证号、支付凭证号)(电子版也需提供)
4.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账务系统上研发费用明细账需要看到对应的项目)(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每个项目对应投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材料、水电费、折旧、摊销、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电子版也需提供)
6.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银行回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7.大额采购合同
8.研发人员工资单、公司承担部分社保及公积金(电子版也需提供)
9.研发人员社保参保证明、工资发放凭证、个税申报记录,外聘研发人员劳务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如有)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需提供技术备案合同
11.公司花名册(企业自制需包含姓名、职务)、研发人员汇总表(企业自制需包含研发人员姓名、学历、专业、入职时间、离职时间、企业职务)(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12.已获政策资金清单(企业自制需包含入账时间、金额、补助资金对应的项目)
13.相关承诺书线下签署
14.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1.本次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请相关企业在2026年2月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05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放弃申报。
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1-11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2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咨询电话: 88605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