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延续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
1月13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实施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五年;同时对美国相关产品延续反补贴税,税率为0%–2.1%,期限同样为五年。
延续依据:期终复审确认损害持续风险
本次延续基于国内多晶硅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5年1月14日启动期终复审调查。结果表明:若终止现行反倾销措施,美韩相关产品对华倾销及由此导致的国内产业损害仍可能持续或再度发生。据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决定延续征税,为国内产业构筑明确的贸易保护边界。
差异化税率:精准施策兼顾合规与惩戒
此次延续坚持梯度化、差异化原则,按国家与企业倾销程度设定税率:
- 美国企业:税率区间为53.3%–57%。赫姆洛克半导体公司适用53.3%,为最低;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REC先进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AE Polysilicon Corporation及其他未列明美国企业统一适用57%。
- 韩国企业:税率分化显著。OCI株式会社适用4.4%(最低);韩华思路信、韩国硅业分别为8.9%、9.5%;SMP株式会社及其他未列明企业适用88.7%;熊津多晶硅、KCC Corp.等因倾销情节严重,被课以113.8%高额税率。
该设计既遏制恶意倾销,也为合规企业提供合理市场空间。
政策延续性:始于2014年的贸易救济深化
此次延续并非新政,而是自2014年起实施的反倾销措施的深化。2014年,中国认定美韩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大量出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严重损害国内产业,遂启动调查并征税(美国53.3%–57%,韩国2.4%–48.7%,为期5年)。此后,韩国部分企业税率于2017年上调;2020年首次期终复审后决定再延五年。
适用范围明确:仅限太阳能级,不含电子级
公告特别强调,本次措施严格限定于“太阳能级多晶硅”,用于半导体制造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征税范围内。
产业影响:稳供给、促集中、强自主
当前中国多晶硅全球产能占比超80%,稳居世界首位。五年期政策将抬升美韩进口硅料成本门槛,防范低价产品在产能释放周期内无序涌入,有助于通威、协鑫等头部企业稳定份额、回收投资、推进研发;同时加速技术落后、成本控制薄弱的中小企业出清,提升产业集中度。
下游传导:短期承压,长期利好
对光伏组件环节呈现“双面效应”:
- 短期:低价进口渠道受限,叠加国内硅料价格波动,部分企业原材料采购成本或承压;
- 长期:强化国内硅料供应自主可控,降低海外供应链依赖,规避国际价格波动与地缘政治引发的断供风险,夯实中国光伏组件全球竞争力的底层支撑。
国际视角:重构贸易流向,强化谈判筹码
受高关税影响,美韩多晶硅对华出口价格优势基本丧失,出口重心或将转向东南亚、印度、欧洲等未设反倾销措施的市场,全球多晶硅贸易区域化特征进一步凸显。
此举亦被视为中国在清洁能源领域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对等回应——此前美国曾对中国光伏产品加征“双反税”及201关税,韩国亦对中国钢铁等产品延长反倾销措施。本次多晶硅关税延续,为中国在相关国际经贸谈判中保留关键博弈工具。
战略意义:“光伏粮食”安全关乎“双碳”全局
多晶硅是光伏组件核心原材料,素有“光伏产业的粮食”之称,其供应安全直接关系全产业链稳定运行。在全球能源转型加速背景下,本次五年期政策为国内产业争取关键技术升级窗口期,有利于向N型硅料、电子级硅料等高端方向突破,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