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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及声像档案管理要求的国标
涉及声像档案管理要求、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大致有七项,如下表所示:
本文系统梳理上述七项国家标准,逐条摘录其中直接涉及声像档案的条款原文,并以“标准—条款—要点”方式呈现,希望能为声像档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拿来即用”的标准化指引。
2.国标中的声像档案管理要求
(1)GB/T 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该规范系统规定了银盐照片档案“收、整、管、用”全链条要求,部分主要内容列举如下:
收集范围
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重要成果;②领导人、著名人物重大公务活动;③重大事件、事故、灾害;④地区概貌、重点工程、民俗及人物;⑤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照片。
整理原则
底片、照片分开存放;
分类:全宗内按“保管期限—年度—问题”或“保管期限—问题—年度”;
编号:底片号=全宗号-保管期限代码-张号;照片号两种格式:
①全宗号-保管期限-册号-张号;②全宗号-保管期限-张号(合一编号)。
保管环境
温度:黑白底片/照片15℃、彩色底片2℃、彩色照片2℃;
湿度:20%–30%(黑白)、30%–40%(彩色);
配备独立空调、除湿机、空气净化装置;
底片袋、照片册须用pH 7.2–9.5中性偏碱性纸质装具。
目录与检索
必备基本目录:照片号、题名、时间、摄影者、底片号、备注;
可选册内目录、分类目录、主题目录等;
著录规则遵循 DA/T 18、GB/T 15418、DA/T 19。
(2)GB/T 29194-2012《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
其中涉及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摘录如下:
5.1.3.1元数据方案的建立
ERMS应支持文件管理员根据不同类型电子文件的特点创建相应的元数据方案,如图像、视频、音频电子文件,原生性电子文件和数字化文件……
6.1 数字化文件的管理
ERMS应支持以多种分辨率、多种格式保存图像,并保证各种分辨率、格式图像间的关联,以适应不同的应用环境。
(3)GB/T 31914-2015《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建设指南》
其中涉及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摘录如下:
5.2.1 管理对象
ERMS管理的对象范围,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型:
a)个人桌面字处理软件形成的文档、图表、演示文稿等;
b)办公自动化系统产生的电子公文;
c)核心业务系统中的数据;
d)网站网页;
e)数码照片;
f)音频、视频文件;
g)扫描文件;
h)电子通信文件,如电子邮件、即时通信消息等;
i)其他业务系统形成的文件。
8.2.2捕获对象
ERMS所允许的捕获对象包括电子文件、实体文件、混合文件及它们的元数据。其中文件包括以下构成方式:
(4)GB/T 18894-2016《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其中涉及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摘录如下:
6.2.4 声像类电子文件应归档元数据
包括题名、摄影者、录音者、摄像者、人物、地点、业务活动描述、密级、计算机文件名等。
7.1.1
应在业务系统电子文件拟制,办理过程中完成电子文件的收集,声像类电子文件、在单台计算机中经办公、绘图等应用软件形成的电子文件的收集由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基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或手工完成。
7.1.2
应齐全、完整地收集电子文件及其组件,电子文件内容信息与其形成时保持一致,声像类电子文件应能客观、完整地反映业务活动的主要内容、人物和场景等;邮件、网页、社交媒体类电子文件的文字信息、图像、动画、音视频文件等应齐全、完整,网页版面格式保持不变。
7.2.3
应基于业务系统完成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的整理,声像类电子文件的整理由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基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或手工完成。
7.2.5
电子文件分类按照电子档案分类方案执行,声像类电子文件应按照年度-保管期限-业务活动,或保管期限-年度-业务活动等分类方案进行分类。
7.2.8
应按规则命名电子文件,声像类电子文件可采用数字摄录设备自动赋予的计算机文件名。
8.3.6
照片类电子文件以JPG、TIF等格式归档;录音类电子文件以 WAV、MP3等格式归档;录像类电子文件以MPG、MP4、FLV、AVI等格式归档,珍贵且需永久保存的可收集、归档一套 MXF格式文件。
8.4.3
电子文件元数据归档格式:声像类电子文件元数据、在单台计算机中经办公、绘图等应用软件形成的电子文件,可以ET、XLS、DBF 等格式归档。
9.5.2
实施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升级或更新、电子档案格式转换等管理活动时,应自动采集新增的电子档案背景、结构元数据,包括信息系统描述、格式信息、音频编码标准、视频编码标准、技术参数等。
(5)GB/T 50328-201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其中涉及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摘录如下:
2.0.11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
project audio-visual archives记录工程建设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4.1.3 声像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质量要求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 158 的要求。
4.2.10
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或转换为表 4.2.10 所列文件格式。
5.1.3立卷应采用下列方法
声像资料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立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的声像资料应按专题立卷,声像档案与纸质档案应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6)GB/T 39362-2020《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
其中涉及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摘录如下:
8.3 电子档案文件夹
电子档案文件夹一般以档号命名(例如“Z109-WS·2011-Y-BGS-0001”)。文件夹中存放电子档案内容数据及其元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2)其他附属文件:部分无法转换成OFD格式的文件(比如图形文件、音视频文件、其他特殊格式文件等)可根据第9章要求按照一定顺序置于电子档案文件夹中。
9电子公文归档格式要求
根据构成文件内容的数字对象类型的不同可将电子公文分成文件处理单、公文主体、其他附属文件三个部分,电子公文各组成部分的归档格式应符合表2的规定。
(7)GB/T 42107-202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规范》
其中涉及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摘录如下:
6.2 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归档范围
照片、音视频等声像类电子文件归档范围按照GB/T 11821执行,声像类电子文件应归档元数据至少包括题名、所属项目(课题)、重大专项文件编号、摄影者、录音者、摄像者、人物、地点、业务活动描述、密级、计算机文件名、大小、时长等。
7.2收集要求及范围
音视频文件的收集应保持原始载体形式,需要重复使用的载体,按照通用格式转存到其他载体上。
8.2.3 文件的排序
8.2.5 文件装盒
照片装入相应规格的照片档案盒,并按照GB/T 11821的要求标注和编目。选用的照片档案盒按照GB/T 11821的要求。对大于A4 幅面的非成册图件平放时加图袋,卷放时装入图桶。图纸可不装订,按照GB/T 10609.3的要求执行。
8.4 其他载体文件整理
纸质照片的整理应符合GB/T 11821的规定;数码照片按照DA/T 50的规定执行;录音带、录像带等磁性载体文件的整理应符合DA/T 15的规定。
9.2.1纸质档案质量要求
重大专项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应使用易色的书写材料: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等纸质文件载体与书写印制材料应符合长久保存要求。
9.2.2 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归档声像文件应选用一次写光盘、磁带、硬磁盘等作为载体存储,保证载体的有效性,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写的电子介质存储。扫描型电子文件或图形图像文件以JPEG(JPG)、TIF、PDF/A、DWG、WRL等为通用格式;视频和多媒体电子文件以MPG、MP4、FLV、AVI、MOV、MPEG 等为通用格式;音频电子文件以WAV、MP3等为通用格式。
3.结语
上述标准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不同场景出发,针对声像档案管理给出了明确且细致的要求,涵盖了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等各个环节,可以为声像档案的规范管理提供指导。
无论是银盐感光材料照片档案,还是电子(数码)形式的图像、音视频文件,亦或是建设工程、党政机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特定领域的声像档案,都能在相应标准中找到具体的管理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要根据不同类型声像档案的特点,准确运用相应的标准要求进行管理,保证声像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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