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意见(试行)》(江宁委发〔2021〕37号)和《“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江宁人才〔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下半年百家湖人才领英工程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名校优生”类)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申报人才来区工作前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毕业,取得大学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世界知名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外籍人才(不含在职进修人员),且学成回国(来华)2年内、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
世界知名高校以《泰晤士报》最新发布的“世界前300强高校名单”为准;“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17年9月教育部公布的42所高校名单为准(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双一流”建设学科以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为准(毕业生须为“一流”学科所属专业毕业)。
2. 申报人才2021年以后首次来南京在江宁就业(包含驻宁高校留区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流动的人才),并在单位工作满1年。
3. 引进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我区现代产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年度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为准);(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备案新型研发机构;(4)独角兽或培育独角兽企业;(5)瞪羚企业;(6)市或区创新型企业家创领办企业;(7)我区重大科创平台。
二
支持政策
经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名校优生”给予2-4万元生活补贴,其中,具有学士学位的每人2万元,具有硕士学位的每人3万元,具有博士学位的每人4万元,资助资金由所在园区(街道)统一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账户,再划拨至受资助人才,资助资金由区本级、载体财政各承担50%。
三
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登录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jnrc.jnqkjy.cn/#/login)进入申报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
有关说明
1. 拟申报政策兑现的企业需在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网上审核通过后,需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申报类别及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2. 申报材料由企业纳税所在园区、街道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五
咨询电话

来源:江宁人才
审稿:李喜华
审核:王迎
发布:秦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