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表示,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研究明确“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总体发展路径,并明确相关工作方案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至能源局电力司。
《通知》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应提出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的具体举措,开展对大电网调节支撑需求的效果分析;实施后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电量50%的项目应列为发展重点。
电力多能互补发展应提出充分发挥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或合理配置储能的具体举措,开展对送受端系统调峰压力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效果分析;实施后每年不低于20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的项目应列为发展重点。
《通知》明确,所有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特别是利用率偏低、在建及规划新建通道,应作为重点任务,在送受端加强衔接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研究明确提升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的实施方案和发展目标。
《通知》还提出,优先依托存量煤电项目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扩大新能源电力打捆规模。允许利用近区已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煤电项目推动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从严控制新增煤电需求。
鼓励“风光水(储)”“风光储”一体化。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具有较强调节性能水电站、储热型光热电站、储能设施的调节能力,汇集新能源电力,积极推动“风光水(储)”“风光储”一体化。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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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能源发展与政策
编 辑 / 王雅阁 乔雨
供 稿 / 张雅茹
推 送 / 总610期 2021第16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