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之前讲过自家三舅的故事,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
回忆传送门:
概括来说就是:三舅是个极为保守且安全意识达到炉火纯青的人,所以他从来不用手机支付,甚至不用银行卡,床头柜的抽屉里至今都是一沓存折。
这样的生活方式是完全让三舅避免了银行卡被盗刷的隐患了,但是也让他在出行购物时遇到很多麻烦。
最直接的是,大家都用手机支付了,所以很多旅游景区、餐馆、小超市、便利店等的零钱储备也很少,有些店家在找不开的零钱的情况下,会直接拒绝三舅的现金支付。(其实很可能只是老板比较懒)
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支付确实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出行交通、生活缴费、日用品购买甚至路边摊点买捆针线都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完成。
但相应的,也会出现很多不利的问题:
比如,上述商户拒收现金,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或者,日益增多的网络诈骗,也是利用了大多消费者将手机与银行卡绑定。
还有不少老年人,不会使用或者拒绝使用手机支付,由此带来了很多不便。
去年,微信支付、支付宝曾先后推出“8.8无现金日”、“无现金周”等宣传口号,在此“无现金”期间使用微信or支付宝支付,可以享受各种折扣、各种抽奖。甚至一些网络电商平台的线下旗舰店,公开打出了“不支持现金支付”的提示。
这就有点极端了,怎么着?现金支付现在要受到如此不平等待遇了吗?原本一件利民的好事儿,看了这些的小编却总有一种被“强买强卖”的压迫感!
虽然,双方没多久就将此类宣传口号撤下,但这些拒收现金或者现金结账不能享受打折的“规定”,还是引起社会对“无现金”话题的广泛争议。
多一种支付方式可选,固然是好事,但不能因此就排斥甚至拒绝现金支付!说好的多元化呢?
“自家儿子”受了这么大委屈,央妈坐不住了,终于亲自出马,为人民币撑腰啦!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对拒收现金行为进行整治!
对于以上整治措施,央妈针对以下疑问也做出了详尽的解答:
一、为什么要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消费者支付需求多种多样,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广泛存在。拒收人民币现金,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出台公告有利于是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
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
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二、如何理解公告中列出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情形?
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且参与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达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必须明确,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规范包括现金在内的各类支付工具的选择和应用,对支付行为、业态发展、技术创新并不会产生带有偏向性的影响。
三、如何构建长效机制,打造良好的现金流通环境?
首先要做好宣传。
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媒体应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现金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提升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升现金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利的现金服务。商户要在确保接受现金的基础上,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满足消费者需求。
三是加强引导。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注重保障全体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围。
在发布会上,央行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支付场景和相关规律法规,进一步针对非现金支付细化哪些方式合规、哪些需要关注。
看,这才是大格局,才是真正的“便民”,接受手机移动端的支付方式,但也坚决维护现金货币的基本职能要求。
另外,在落实公告要求方面,人民银行也做了具体的措施和规划
1、形成合力。
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公告要求,规范商户收支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环境。
2、突出重点。
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等,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3、畅通渠道。
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完美!广大“三舅”们的困扰已然解决,以后谁再跟你说拒收现金,举报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