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个月,台州的小林因无法偿还“网贷”的利滚利,最后被追债的逼到跑进公安局报案。
事件还原:
刚毕业的小林生活开销甚多,但他并无积蓄。去年2月中下旬,小林在手机上发现一条网络小额贷款的广告。
于是,他按照广告上的要求,提供微信朋友圈及手机通讯录资料,向网贷公司借款1500元,时间为5天。
扣除5天借款利息400元,他实际收到的现金只有1100元。
放款之前,网贷公司拿“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风险”作为借口,让小林写了3000元金额的欠条。
5天时间还没到,网贷公司就开始变脸了。向小林推荐其他网贷公司继续申请网贷,用来归还前一笔贷款。
就这样以贷还贷,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反复借款平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深陷“套路贷”的小林竟然累计“借”了60多个网贷公司的钱,“逾期费”高达500元/小时,借款本息滚雪球一样地滚到了8万余元,虚标的借条上欠款数额已超20万元。
小林被逼得走投无路,于去年4月26日向警方报案。
在浙江、福建两省警方的协调指挥下,抓获了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200余人。
他们甚至提出了一句口号:“你借800元,还我一套别墅。”
一些防止陷入“套路贷”的小知识:
借款成本要弄清。
借款成本指的是包括利息和其他各种费用(如手续费等)在内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金融消费者尤其要关注利率之外的一次性费用,明白自己实际承担的成本。有的公司会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借款人要将因贷款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列入成本来计算自身的真实借贷成本。
在金融行业中,一般使用年利率作为参考。现实生活中y也会遇到月息甚至日息的情形,月息和日息一般很难直观判断其利率高低,因此可以转换成年化利率。大致可以用如下公式进行换算:年化利率=月利率*12=周利率*52=日利率*365
换算后如果发现年化利率(加上其他因该贷款而产生的各项费用)超过36%,应谨慎考虑,避免过度负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