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良好的征信记录是金融活动的通行证,征信报告中会记录很多我们日常的数据信息,那么对于个人征信行业来说,如何合法合规的进行采集,而尽可能的避免采集不当导致的信息泄露问题,切实保护到个人信息的安全呢?
包括:
⑴除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外,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采集;
⑵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⑶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超过的应予删除;
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征信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包括:
⑴禁止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⑵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采集的除外。
包括:
⑴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
⑵个人认为信息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处理;
⑶个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限期答复。
⑷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
⑴对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违反《条例》规定,侵犯个人权益的,由监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⑵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HE END
合法合规地进行个人数据信息的采集与应用是个人征信行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明确个人信息采集与使用的原则及边界,特别是数据拥有者和使用者各自的责权利,才是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