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日益猖獗,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这些非法放贷、非法集资活动更是“上网跨域”,演化出了更危险的新形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环境的巨大隐患。
学习非法集资知识,是远离非法集资风险的首要任务之一。
1是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高科技开发、生态环保及能源项目等名义非法集资;
2是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的P2P等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等手段非法集资;
3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或投资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4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进行非法集资;
5是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标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6是通过在各地物色代理人、较广的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多层级、广范围的非法集资犯罪网络来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7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8是利用网络技术构造虚拟产品,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多数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经济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外衣,具有一定的蒙蔽性,在群众交纳集资款时,出具借条、收据、收款证明等不同名目的集资凭证,有的还辅之协议、合同等,骗取群众信任;
一些非法集资组织者本身是当地的能人,有的甚至是当地知名企业家,一些非法集资利用名人做代言人,或者打着领导关心支持的幌子,做虚假广告误导论、欺骗群众;
无论是采取什么形式,犯罪嫌疑人都会把回报率定得很高,以支付高息红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
特别是抓住一些老年朋友手头有闲钱又没有投资渠道的心理,用赠送礼品、聚餐活动等方式,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为进一步诈骗打牢基础。

非法集资,风险巨大!非法集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让我们共同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