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了解这些非法集资的基本概念后,接下来就是我们的非法集资案例案例分析小考试,当身边出现真实的非法集资案例,你真的能够发现吗?
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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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这一案例给我们什么启发?
原始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并且原始股票要上市后在满足一定时间期限的条件下才可以卖出。同时,要注意的是,在中国,所有的企业公开面向个人进行集资都是违法的。并且一级市场中的原始股私下转让并未受到法律保护,因此购买原始股必须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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