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谎言破碎机
击破
虽然大部分群众都持有“赌博是犯法的”这一观念,但是在众多的跨境赌博案件之中,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混淆赌博的法律概念,以及模糊赌博和娱乐的界限,来诱惑群众“毫无顾虑”地参与跨境赌博活动。
在不法分子的引诱下,不少人都开始“以身犯险”,不惜冒着犯罪的风险妄图一夜暴富,其实殊不知已经掉入不法分子们精心准备的陷阱之中,成为不法分子赚钱牟利的工具。
今天,小编对于近期多发的两类跨境赌博(线下跨境赌博和网络跨境赌博)之中的两大思想误区进行解读。远离跨境赌博,给自己和家人一份安心和幸福。
假
不法分子经常利用包来回机票、免费住宿等手段为诱饵,并利用国外法律的空子,告知在国外赌博不犯法,以此来打消人们的顾虑,从而来引诱我国公民出国进行赌博活动。
2020年4月9日,我国公安部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其中提到,凡是在境外从事有关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回国必查”,逐一调查、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处理。同时,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活动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参赌人员,对于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将在出入境管理、个人征信等方面加大管控惩戒力度,建立参赌及从业人员“黑名单”等制度。
虽然说,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境外国家赌博的合法性大做文章,但是在我国赌博是犯罪违法活动,同时国家及相关部门一直大力打击跨境赌博活动,所谓的“国外赌博不犯法”只是犯罪分子诱引参赌的幌子,坚决不可相信!
假
不法分子在国外设立服务器,再在国内招聘线下代理,通过网络宣传、贴小广告等方式,推销赌博网站,用虚假宣传、高额回报等为幌子来诱引人们参与赌博。
其实,参与网络跨境赌博也是参与犯罪活动。许多人认为“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这是常见的思想误区。针对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如何区分的问题,公安部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
1、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
2、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3、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4、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
所以,一定要分辨出赌博和娱乐,对于一些网络跨境赌博,看似只是游戏,实则是犯罪。同时,网络跨境赌博之中还有多重陷阱,千万不能妄想能从中牟利,脚踏实地才是美好生活的唯一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