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昔日风光无限的上海滩大佬戴志康站上了被告席,这位曾经的上海地产界风云人物,乔布斯富豪榜榜上有名的传奇,“证大系”企业的实控人,因为非法集资而沦为了阶下囚。
近年来,非法集资事件屡上热搜,从当年石破天惊的e租宝案,到后来p2p的全线溃败,每一个大案的背后,是无数投资人血本无归的噩梦。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擦亮眼睛,看看万恶的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与合法集资的边界究竟在哪?
一、非法集资,有以下几个特点
非法集资首先最关键的核心就在于其中的非法上,官方定义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通俗点来讲,非法集资行为,都是没有拿到银行业金融牌照,却做着和银行类似的集资行为,抢夺银行的生意。
也就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比如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另外,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超过200人的也构成犯罪。
与社会性相映衬,通过推介会、媒体、手机短信、传单等途径和手段向社会公开宣传;而且这里的公开性是相对而言的概念,指的是那部分社会不特定对象,而非全部社会公众。
非法集资在行为方式上,具有诱惑受害人的特点,比如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让这些受害人感到自己赚到了,其实却落入了陷阱。
二、合法集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在哪?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经过有关机构批准(一般为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合法集资主体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且目的必须正当,主要用于企业设立、扩张生产、经营等。
合法集资一般都会有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和资金提供方等信息,而非法集资信息则未必很全面。
结语:
希望广大投资人,莫被非法集资的高额利润诱惑。在决定投资前用心观察,理性分析,以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