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集资120多亿元
金银猫实控人被判无期
最近,一起涉案金额超过120亿的大型集资诈骗案宣判了!
涉案公司名为金银猫,成立于2013年9月,曾宣传自己是国内第一家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企业运营模式为:通过发行票据贷产品,将承兑汇票的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企业到期还款,若到期未还款,则投资人可将票据质押,由开具兑付凭证的银行进行兑付。
除此之外,金银猫实控人还设立了源海金服互联网P2P借贷平台,公开宣传各类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据悉,金银猫非法集资金额超过121亿元,共造成4万多名投资人经济损失超17亿人民币。而源海金服非法集资金额共计2亿余元。最终,该平台实控人被判无期,处罚金额5500万元,其余平台运营者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中兴通讯原工会主席
因非法集资获刑28年
同样是这几天,还有一起非法集资案宣布了判决结果,那就是中兴通讯的原工会主席,任职数年间,其通过多种途径发布集资信息,编造其拥有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在“中兴E家”电子商务平台上非法向公众募集资金,统计显示,其累计募集资金21余亿元,共有3921名理财投资人合计8.9亿元的资金未被退回。当然,值得一提的是,案发后,中兴通讯全部垫付了未清退的资金。
非法集资案件频发
受害人的钱要怎么清退?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可以说让无数投资人恨得牙痒痒,无数人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前不久新闻报道的一组数据让人印象深刻:
2020年全国共查处非法集资案件7500余起,处置非法集资存量案件三年攻坚战办结存量案件1.1万起,涉案金额3800余亿元。(数据来源:新华网)
3800多亿元背后,是多少投资人血本无归的惨痛教训,又造成了多少家庭支离破碎的结局,而就在刚刚过去不久的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正式实施了!
针对大家最为关心的非法集资资金清退方面,《条例》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坚持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明确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为尽可能多地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虽然清退资金来源明确了,但对于到底能清退多少这个问题,则取决于集资款还剩多少,如果非法集资人挥霍浪费得多,集资参与人拿回的钱则会变得很少,而《条例》也对这个问题有所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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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所以说,面对非法集资时,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有效防范,珍惜自己的财产,谨慎投资,不要被一时的利益蒙蔽双眼,远离非法集资才是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