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一是部分医疗、出行、水电煤气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原本的“面对面”线下场景逐步变为线上办理,有的甚至取消现场服务;
二是“非接触式”等新消费模式很多没有考虑现金收付需求,造成部分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消费及支付障碍;
三是一些商户服务人员热衷于引导顾客安装APP、关注小程序,容易产生歧视、排斥现金情况。

其实早在2018年的第10号公告中,央行就曾明确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发展、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等。
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中,也明确要求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不得拒收现金、强化支付市场监管。
与2018年的第10号公告相比,央行2020年的第18号文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例如对于现金收付和服务主体,第18号公告要求,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保、医疗、教育、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类收费,收费单位或其委托代收机构要具备人工现金收付通道,由人员值守并收取现金。
本次公告中还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类收费要具备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并对自助服务机具厂商提出兼容性要求。
自助服务机具厂商研发及提供机具服务,要充分考虑现金支付需要,保障非现金支付与现金的兼容性,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现金服务作为基础性业务,充分考虑现金使用需求及存取便利性,确保现金业务网点及自助现金机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满足公众需要。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在本机构开设账户的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引导其严格遵守现金收付规范。
遇到拒收现金,留存证据,进行投诉举报。央行表示,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央行在第18号公告中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的基本原则,明确非现金支付和现金兼容共生,和谐发展。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