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侵犯财产违法犯罪的“套路贷”活动一直在增加,并已逐步发展成为黑恶势力较常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们的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极大,金城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案例,希望以此提高防范警惕之心。



2015年底,曲某因急需资金,在同事的引领下,来到一个打着投资旗号的小型借贷公司。曲某打算借款1万元,一个月后归还。借贷公司孙某以“行业规矩”为由,要求曲某打了一张1万元的“真”借条和一张20万元的“假”借条作为担保,并到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曲某轻信了孙某的话,在无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签订了两张总计21万元的借条,并在法院对债务关系进行了确认,随后,孙某扣除了3千元的“手续费”,曲某实际到手借款只有7千元。不久,曲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被冻结了,询问后得知,工资是被用来偿还欠款了,从2015年底到2018年初,累计被扣除4.9万元。
经核实,犯罪嫌疑人孙某、王某自己或指使他人通过法院进行借贷诉讼的案件达300多起,侵害群众140余人,诈骗金额1400多万元。

2018年中旬至2019年初王某设立24个网贷平台,实施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套路贷”犯罪活动,非法获取482万人的通话记录、电话号码本、银行卡号等公民个人信息;累计非法放贷113.78万余笔,放贷资金19.46亿元,非法收回资金30.25亿元,利润10.79亿元;该犯罪团伙与24个催收公司建立外包催收关系,涉案催收人员553人。该犯罪团伙以垫资消费的名义非法放贷,采取收取“砍头息”及高额服务费的方式运营。逾期不还款,就使用软件发送催收骚扰短信对受害人进行轰炸或由专业催收团伙使用电话侮辱、威胁,发送PS裸照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收账。

预防套路贷:
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
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