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可结合“无废城市”试点,在污泥资源化利用上加大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破解污泥资源化利用难题,使污泥由污染源变为新资源。
探索推行多元化处置路径。在污泥资源化利用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云南省研发应用污泥热解碳化技术,污泥在绝氧环境下热解生成热解油气和生物炭,热解油气直接回用系统,替代外部热源,所产生的生物炭可用于土壤改良,还可以制造炭基肥、建材等。重庆市利用高温发酵新技术,可将污泥转化为园林绿化所需的高营养肥料。
地方政府应落实好污泥处置主体责任,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探索推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处置模式。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通过PPP等多种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帮助企业合法、合理解决污泥资源化利用问题。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与卫生填埋等传统处置方式相比,污泥热解碳化、制造有机肥等新技术成本较高。这些费用如果全部由企业承担,可能会影响其积极性。地方政府对于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应给予财政扶持,对于符合标准的污泥有机肥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同时,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固废法》明确规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但据了解,一些地方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一直未予调整。地方政府应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调整,以更好适应污泥处置工作的需要。
严厉打击污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对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随意倾倒、违法堆存等行为,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发展,实现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