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廉洁提醒
清明将至,慎终追远。为传承廉洁过节优良传统,弘扬文明祭扫时代新风,北京公司纪委提醒广大干部职工:
严明纪律守底线
1.严禁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祀用品;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其他金融产品等;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3.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文明祭奠、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4.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春游踏青、休闲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6.严禁酒驾醉驾、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格执行节假日带班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节假日带班值班制度要求,确保规定时间在岗在位在状态,确保联络畅通,令行禁止,杜绝擅离职守。密切关注安全生产、企业稳定各方面动态信息,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倡导文明树新风
1.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党员干部要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崇尚科学,摒弃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用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之情。
2.倡导环境保护新风。党员干部应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或居民小区、街道等场所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自觉保护环境。
3.倡导节俭过节新风。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员工践行安全、环保、节俭的过节方式,带头抵制铺张浪费,维护能源央企良好形象。
强化担当履责任
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严明清明节日期间的作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以自律,严格监督,把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正风肃纪的要求全面执行到位,落实落细。
——北京公司纪委宣
/// END ///
审 核 丨李岁寒
校 对 丨宫浚哲
供 稿 丨纪委办公室
推 送 丨总2489期 2025第9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