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行为的滋生,往往始于理想信念的动摇和党性原则的失守。一旦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动摇了廉洁自律的根基,就极易在各种诱惑面前迷失方向,从接受小恩小惠开始,逐步滑向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的深渊。这种行为不仅亲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和家庭幸福,更严重玷污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些典型案例,以案明纪,敲响警钟!
“打招呼”非小事
“权力寻租”必严惩
案例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该案例中,黄某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向管理服务对象打招呼,为其子黄小某在工程项目承揽中谋取利益,这种利用权力为亲属谋取商业机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
案例警示
党员干部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将职权异化为“私人工具”,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仅侵害党员干部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更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打招呼"绝非小事,只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属谋利,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如何包装掩饰,都触碰了纪律红线;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认清权力姓"公"不姓"私",既要严于律己、规范用权,更要严格治家、筑牢防线,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吃喝收送渐失守
触碰红线毁前程
案例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该案例中,高某某先后6次收受设备供应商所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94万元,先后5次接受设备供应商、招标代理商安排的宴请,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
案例警示
作风问题无小事,廉洁底线不可越。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对管理服务对象的任何“心意”和“招待”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摈弃“小事无妨”的侥幸心理。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在人情往来中坚守原则、公私分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操办喜庆非私事
借机敛财必被究
案例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该案例中,周某某作为支行行长,其管理服务的对象——本单位员工,属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收受他们的礼金,无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影响,都直接侵犯了党员干部的职务廉洁性,构成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的违纪行为。
案例警示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绝非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党风政风的纪律“红线”,弄虚作假、分批宴请,企图规避监督,更是触碰了“借机敛财”的廉洁“底线”。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既要主动报告,更要诚实守信,自觉净化社交圈,坚决抵制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学习培训非私游
公款消费必追究
案例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该案例中,宗某某在组织任职培训班期间,同意改变培训日程,将正常的公务活动(培训)变更为游览景区,属于典型的“以学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以及“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宗某某等人还组织培训班全体人员先后3次违规接受地方政府及地方友协宴请,作为上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地方单位提供的宴请时,存在着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潜在风险。
案例警示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务归“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全体党员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时刻拧紧廉洁自律的“总开关”,坚决摒弃“培训夹旅游”“公务搭宴请”的侥幸心理。要始终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严守廉洁底线,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让铁规禁令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和行为习惯。
慷公家之慨非关爱
践踏底线是腐败
案例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该案例中,战某某等人作为单位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津贴补贴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规避了科学决策和报批程序,直接决定发放补贴,是典型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案例警示
规范津贴、补贴、奖金,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是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实则是践踏纪法底线,慷公家之慨,揩公家之油。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原则、恪守规矩,绝不能把“集体决策”当作“违规挡箭牌”,将“普惠职工”异化为“纪律松弛”的借口。必须清醒认识到,维护纪律不是阻碍发展,严管才是对干部真正的厚爱。
本期的案例分析就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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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图片 | 安徽纪检监察网、甘肃纪检监察网
编辑 | 苏丽婉
校审 | 文雯
审核 | 沙晓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