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申报的通知》【申报日期在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20日】
本方案基于(以下简称《通知》)及附件要求编制,精准对接官方政策导向,为企业提供“背景清晰、获益明确、流程落地、风险可控”的申报指引,助力企业高效参与试点创建。
一、申报背景:把握政策导向与时代机遇
本次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申报,是深圳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建设绿色低碳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举措,政策出台背景聚焦三大核心导向,企业需精准认知以找准定位:
- 战略落地需求:响应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深圳作为全国低碳发展标杆城市,需通过深化近零碳试点构建可复制的“深圳经验”,《通知》明确将试点打造为“产业绿色转型样板”,与深圳“20+8”产业集群绿色发展要求深度契合。
- 产业升级驱动:深圳现有260余万家中小企业,传统高耗能环节亟待转型,试点申报通过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布局零碳技术,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与生产方式革新,助力企业摆脱“高碳依赖”。
- 政策深化导向:相较于早期试点,本次“深化版”试点更强调“精准降碳”与“场景落地”,《通知》附件明确要求试点需结合行业特性制定差异化方案,避免“一刀切”,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适配的转型路径。
官方核心目标:通过试点培育,到2029年形成一批“碳排放趋近于零、绿色效益显著”的企业标杆,推动全市单位GDP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20%以上。
二、申报好处:官方政策支持的四大核心收益
《通知》及配套政策明确了对试点企业的“全链条支持”,收益涵盖资金、成本、发展、品牌四大维度,具体如下:
1. 真金白银的资金激励
- 市级补贴:试点创建通过验收后,企业可按项目实际投入的10%-15%申领专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以各区配套细则为准)。
- 区级配套:南山、福田、宝安等区已出台叠加政策,如南山区对市级试点企业额外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宝安区将试点企业纳入“绿色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范围。
- 碳交易收益:试点企业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可优先在深圳碳市场交易,实现“降碳增收”双重效益。
2. 运营成本的精准优化
- 能源成本:试点企业购买绿色电力、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可享受0.3元/度的补贴,年补贴上限50万元;参与虚拟电厂调度的企业,还可获得峰谷价差收益分成。
- 税费优惠: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可提高至175%,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优先适用。
- 融资成本:合作金融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绿色信贷”,利率较普通企业贷款低10%-20%,且无需额外抵押担保。
3. 发展资源的优先倾斜
- 市场准入:试点企业在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中,绿色资质作为“优先评审项”;出口型企业可优先获取“绿色贸易通行证”,降低国际碳关税风险。
- 创新支持:优先接入深圳市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参与市级零碳技术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绿色技术成果转化补贴”,最高300万元。
- 人才保障:试点企业引进的低碳领域高端人才,可享受深圳人才安居补贴、子女教育优先安排等政策,最高人才补贴达200万元。
4. 品牌价值的显著提升
- 官方背书:试点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授牌,纳入“深圳市近零碳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提升行业公信力。
- 品牌溢价:绿色低碳形象可增强客户合作意愿,据调研试点企业客户复购率平均提升15%-20%,产品溢价空间可达5%-10%。
三、申报全流程:紧扣官方要求的五步法操作
《通知》及附件明确了申报的时间节点、材料规范与审核标准,企业需严格遵循以下流程推进,确保符合官方要求:
第一步:政策研读与资格自查(1-3个工作日)
核心目标:明确申报边界,避免“资格不符”导致无效投入,需完成两项关键工作:
- 政策精读:通过《通知》附件下载《深圳市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申报材料清单及模板》,重点标注“申报截止时间”(以官方最终明确为准,通常含线上填报、纸质提交两个节点)、“属地受理部门”(如龙华区企业对接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行业适配要求”(如制造业需重点说明生产环节减排,服务业侧重建筑用能优化)。
- 资格核验:对照《通知》“基本条件”完成自查:①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均在深圳的独立法人;②近3年无环保行政处罚、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③具备至少1项零碳应用场景(分布式光伏、储能、余热回收等,需提供初步证明材料)。
第二步:碳排放盘查(5-10个工作日)
核心要求:数据需符合《通知》附件《碳排放核算规范》,确保可追溯、可核查,具体操作:
- 机构委托:选择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碳排放核查机构(《通知》附件附备案机构名录),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要求:需按2025年最新国标核算,覆盖“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其他间接排放”,制造业需包含生产设备燃料燃烧、工艺过程排放,服务业需涵盖办公建筑、交通用能等。
- 数据输出:获取正式《碳排放核查报告》,明确三项核心数据:基准年(优先选2024年,数据不完整可选用2023年)排放量、占比80%以上的核心排放源、现有减排措施的量化效果(需对应到具体设备或项目)。
第三步:近零碳创建方案编制(10-15个工作日)
此为申报核心材料,需严格遵循《通知》附件《方案编制大纲》,突出“针对性、可行性、量化性”,核心内容包括:
- 基础信息模块:企业基本情况(行业、产值、员工数)、试点范围(明确四至边界,如“XX厂区A1生产车间及附属办公区”)、能源消耗现状(近1年电、气、燃料消耗明细)。
- 目标设定模块:按《通知》“A/B档分类”设定目标:A档(示范标杆)需明确“2029年实现碳排放趋近于零”,说明绿电消费、碳抵消的具体比例;B档(基础提升)需量化“基准年至2029年碳排放下降幅度”(建议不低于40%,符合行业平均减排水平)。
- 措施落地模块:分年度明确技术路径、投资、减排量,需对应《通知》鼓励方向:
- 能源结构优化:如“2026年建成2000㎡分布式光伏,年发电25万度,减排200吨CO₂,投资180万元”;
- 生产工艺升级:如“2027年替换5台老旧注塑机为节能型,年节电8万度,减排63吨CO₂,投资60万元”;
- 碳抵消补充:如“A档企业计划每年购买1000吨CCER,用于抵消剩余碳排放”。
- 保障模块:明确碳管理团队(如“生产部+财务部联合专项小组”)、年度预算(不低于营收的1%用于降碳)、监测机制(按季度记录减排数据)。
第四步:申报材料汇总与提交(2-3个工作日)
严格按《通知》附件《材料清单》准备,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扫描清晰、顺序无误”,核心材料及要求:
提交流程:①线上: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应申报入口上传所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单份不超过50MB);②线下:线上预审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3份(均需盖章),送至属地生态环境分局窗口,领取《材料接收回执》。
第五步:审核配合与创建实施(长期)
按《通知》“申报-评审-创建-验收”流程配合,核心工作:
- 专家评审响应:评审组将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开展工作,重点问询“措施可行性、数据真实性”,企业需提前准备《技术方案说明》《预算测算依据》等补充材料。
- 创建过程管理:4年创建期内,每季度向属地部门报送《减排进度表》,每年委托第三方完成碳排放核查;验收前需整理“措施实施证明、碳排放变化数据、资金使用明细”三类核心材料。
四、避坑指南:聚焦官方审核重点的风险规避
结合《通知》附件“评审标准”及往年申报经验,企业需重点规避四大高频风险:
- 风险1:碳排放数据“失真”常见问题:采用旧版核算标准、遗漏员工通勤/废弃物处理等排放源、数据与能源台账不符。规避方案:①委托《通知》备案的核查机构,明确要求按“2025版核算规范”执行;②将所有排放源纳入盘查(参考《通知》附件《排放源清单》);③用电费发票、燃料采购合同等原始凭证验证数据。
- 风险2:创建方案“空泛”常见问题:未明确设备型号、投资金额、减排量,措施与行业特性脱节(如制造业仅提“节约用电”无具体工艺升级)。规避方案:①每个措施均按“技术选型+投资金额+实施时间+减排量”四要素表述;②对照《通知》“分行业指引”编制,如服务业重点写中央空调智能调控、绿色照明改造。
- 风险3:材料提交“不规范”常见问题:缺少法人签字或公章、扫描件模糊、材料顺序与《通知》清单不符。规避方案:①按《通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首页附“材料目录”;②所有需签字盖章的页面单独扫描,确保清晰;③提交前对照“材料自查表”(《通知》附件可下载)逐一核验。
- 风险4:时间节点“延误”常见问题:混淆线上填报与纸质提交截止时间,未预留材料修改缓冲期。规避方案:①将两个时间节点录入工作台账,设置“提前5天”提醒;②碳盘查、方案编制等关键环节预留30%时间冗余,避免因第三方机构延迟导致申报延误。
五、总结与行动建议
本次深化近零碳试点申报,是深圳企业依托政策红利实现“绿色转型+效益提升”的关键机遇。企业应紧扣《通知》及附件要求,以“数据精准为基、方案落地为核、材料规范为要”推进申报工作。
注意:内容引自【通知】和深度解读(部分借助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