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日,面对疫情带来的中小企业生存问题,黄奇帆提出了几条长期改革建议。在提出的对策中,黄奇帆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他表示,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黄奇帆对中国经济和楼市的理解相当深入,一直不乏真知灼见。不过,这次取消公积金制度的建议却引来了不好争议。
话音刚落,即遭围攻,炮火主要集中在“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培育长期投资资金,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许通过改革公积金制度,和年金相结合,将可形成资本市场长期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
取消公积金,谁最受益?谁受损最严重?对于降低企业成本和遏制房价上涨,到底有没有帮助?是不是最好的现实选项?
全世界23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中,只有新加坡和中国有公积金政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这说明公积金制度本身是个案,没有普遍意义。这不同于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搞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样的社会福利制度。
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饱受“鸡肋”的质疑,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说公积金食之无味,是因为公积金强制缴存。如果不买房,能提取的额度十分有限,大量的资金沉淀在账户里,任其贬值,同时还面临被地方政府挪用的风险。 即使买房,在暴涨的房价面前,公积金贷款额度越发捉襟见肘。北京、上海公积金贷款上限都是120万元,而这两地均价早已超过5万元/㎡,一套房子动辄五六百万,120万的公积金贷款作用有限。
事实上,在不断上涨的房价面前,大多数人无力买房,根本就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低收入人群除了每月租房可提取几百元的公积金外,根本无从享受公积金贷款的福利。
更为现实的问题是,公积金贷款一直处于歧视链的最底层。由于审批周期过长、审批条件繁琐,开发商一度普遍拒绝公积金贷款。
第一,新加坡是个典型的城市型国家,一个国家就是一座城市,只有560多万人口。这个城市型国家有80%以上的人都住在新加坡政府建造的组屋(公屋)里面,只有不到20%的人住商品房。所以,针对超过80%的人而言,他们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的需求很小。
第二,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通,包含普通账户(OA, Ordinary Account)、特别账户(SA, Special Account)、保健储蓄账户(MA, Medisave Account)。当雇员满55岁时,公积金局将为公积金会员自动创建一个退休账户(RA, Retirement Account)。这四个账户只有普通账户可以用于购房。
四个账户不同年龄段交的比例不一样,最高的比例也就是37%(员工交20%,雇主交17%),比例还是比较低的。
而我国的“五险一金”占员工工资比例大概在55%,其中养老保险占28%,医疗保险占12%,公积金占12%,再加上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几个小险种一共大概是55%。所以我国的“五险一金”总体占比要比新加坡高18个点。
第三,新加坡的公积金、养老金、医疗金并不是分门别类独立存在的,而是一个整体,可以互相打通。
如果一个公民住在公房系统里,没有买房按揭贷款的需求,那么买房的公积金也就用不上了。但是当该公民身体出问题时,他的公积金账户的钱可以用来治病。如果这位公民的身体很好,住房又不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这笔钱积累下来,可以增加其养老金的总额。
我国从新加坡学来公积金理念,落实的只是单一的住房公积金,结果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概念,收缴比例和医保系统一样高,变成了刚性的12%,显然这是一个相当高的社会住房补贴政策。
当初上海在1990年仿照新加坡实行公积金政策时,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没发展起来,整个中国还在实行公房分配制度,当时每个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只有七到八平方米,住得非常拥挤,人民的居住环境急需得到改善。当时的矛盾是要建造更多的房屋,但是国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建造,由此才考虑设立公积金的政策,通过个人出一些、企业出一些、国家出一些,集资公住,来激活中国房地产市场。应该说这个政策对当时的上海来说是合适的,确实激活了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并普及了商品房的概念。
到了1994年前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开始崛起,土地批租等政策开始成熟,一大批房产商开始涌现,住房开发量激增。1995年以后,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开始提供按揭贷款业务。发展到现在,中国的房地产系统已经基本建立,购置商品房的商业贷款体系渐成主流。
可以说,当商品房市场循环已经形成的时候,公积金最初的使命已经基本完成,其为人们购房提供低息贷款的功能完全可以交由商业银行或成立专门的住房银行来解决。截至2018年底,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75万亿元,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4.98万亿元,在整个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不到20%。也就是说,老百姓的债务主要为商品房的商业贷款。
如果我们能够针对不同人群制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完全有可能用商业贷款补足公积金贷款20%的份额,同时并不增加老百姓的住房贷款债务。而公积金缴存的14.6万亿元所带来的社会资本运营低效率、高消耗、不公平等问题也就开始逐渐显现出来,从而逼迫我们必须找到更有效的路径,为个人、企业、国家建立新的、替代式的“公积金循环”。
公积金已经扎根于现实,与经济生活密切融合。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其利率远远低于商业贷款,加上税前抵扣带来的合理避税,企业必须强制缴存赋予的实际收入,公积金背后涉及着无数员工的具体利益。
为什么我们乐此不疲的希望能够用到公积金贷款,就是因为公积金的利率是真的很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只有3.25,即便是二套使用利率上浮1.1之后,也只有3.58左右。比商业贷款的4.9低了不少。
比如:我们按照一个家庭(不包含补充公积金)贷足100万,与纯商业贷款100万做一个对比:
在同样贷100万的前提下,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省去34万多。特别是对于首套房人群,公积金的贷款几乎可以占据买房的大部分比例,满足这部分人群的购房需求,也缓解了后期的还款压力。
如今,随着公积金提取范围不断扩大,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已经有所提升。不仅租房、装修可以提取,而且大病也可提取。退休时候一次性取出,作为养老储备。
就在去年12月的时候,上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可以按照顺序提取本人、配偶、甚至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所个人支付建设的资金。就是说,即便业主本身没有公积金,其配偶、子女、父母但凡有公积金的,都可以提取来用。
目前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也变得更加灵活。这对于工作在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但买不起工作地房子的职工来说,回乡置业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可谓是更加的便捷、划算。
面对疫情,有关部门已经发出通知,患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就此而言,公积金虽然问题重重,但仍旧不乏现实存在的理由。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我们不可否认,企业年金是个好东西,但是就当前的情况来看,用“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一换一,是不可取的。
年金制度现在依旧存在诸多问题,大部分人对年金制度的认知不足,且年金制度投资回报率不高、管理不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不能普遍体现、存在地区差异过大以及覆盖面较小等诸多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也略显滞后,真要实施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相较之下,公积金政策已经发展将近30年,规则基本成型,并且时有改善,就现在的情况而言,年金制度是完全不能跟公积金制度相提并论的。如果贸然取消公积金制度,而改成年金制度,对于个人而言,无疑是重大打击。
建议公积金改革的原因,除了解决中小企业的困境,还有就是因为觉得大家对于公积金的使用率不高导致的。其实,公积金也好,年金也罢,都是一种储蓄机制。前者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后者是为了解决养老问题。其实,单纯讨论公积金取消或不取消是没有意义的,而是要考虑如何通过改革实现一个既支持企业降低运行成本,又使得职工有更好福利回报、更加健康完善的社会公共福利系统,以及一个规模和深度更宏大、更高质量的长期资本市场。
但是,从我们个人而言,公积金相当于一个个人可支配的收入,在当前情况下,增加公积金的使用率,比取消来的更有意义。
本文素材参考资料:静安区政府网站、上海搜狐焦点、创邑广告、大上海情报等网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