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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 | 文化科技重点政策一周汇总(2024.11.04-2024.11.08)

产业政策 | 文化科技重点政策一周汇总(2024.11.04-2024.11.08) 智恒文化科技创意园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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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科技重点政策一周汇总

(2024.11.04-2024.11.08)


01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实施2024-2025年度广东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和扶持全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才,提高美术馆自主策划展览能力,提升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推动广东美术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2025年度继续实施“广东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美术馆协会、广东美术馆

二、申报条件

(一)全省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包括艺术博物馆、美术名家纪念馆等)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美术馆可推荐在本单位任职的2名青年策展人员参与申报。申报人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独立策展经验者优先。

(二)申报人须提交1份完整的展览策划方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创新,鼓励基于中国美术史及优秀美术家个案研究、本馆或其他美术馆藏品资源或本地区美术资源策划展览。

展览策划方案应由申报人独立策划,具有原创性,不涉及抄袭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如涉侵权,相关责任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负责。展览规模适中,经费预算合理,具有可行性,展览能够在2025年9月之前开幕展出。

(三)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展览策划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出具推荐意见,并承诺所推荐申报人及其展览策划方案一旦入选,本单位将提供保障条件,确保展览项目在本馆按计划实施。

三、申报方式

(一)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支持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美术馆参与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2024-2025年度广东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申报书》,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同时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民营美术馆还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资质证明。申报材料由各申报单位直接报送至广东省青年策展人项目管理办公室(广东省美术馆协会)。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将不予受理。

(三)各申报单位应在信件封面注明“2024-2025年度广东省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申报资料”字样,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包括申报书word版以及申报书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资质证明pdf扫描件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联系人:郭琳玉、施黎玥;联系电话:020-82156555;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心广东美术馆北二门;

邮编:510000;电子邮箱:gdama2015@163.com。

四、评选工作

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由广东省美术馆协会、广东美术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终评。评选结果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美术馆协会和广东美术馆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

五、扶持工作

(一)入选项目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给予额定经费补助,并颁发证书。经费将拨付至申报单位,用于支持项目实施。凡不能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的申报单位,须退回经费。

(二)入选项目实行一对一指导的导师制。入选的青年策展人各自邀请一位专家,作为其项目的导师,导师有义务对项目进行学术指导、完善策划方案,以保证项目的学术高度和展览质量。聘请导师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给正式聘请的导师颁发证书。

(三)担任项目导师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从事社科、文化、艺术、文博、美术教育、设计等专业,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2.现任或曾任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理事以上职务;3.在社科、文化、艺术、文博、美术教育、设计等相关领域工作时间达十年以上、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学者、策展人、艺术家及艺术管理者。

策展人需在项目入选后15个工作日内,将导师名单报广东省青年策展人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2024-2025年度共评选10个入选项目,其中评分最高的3个项目为巡展项目(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巡展,根据分数顺延)。巡展项目在申报单位实施后,将在广东省内指定美术馆中巡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巡展项目予以额定经费补助。

六、监督验收

入选项目须严格按照广东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项目管理办公室及相关专家指导修订后的方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须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意。入选项目在相关展示和宣传活动中,应在醒目位置标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2025年度广东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入选项目”标识。入选项目实施完毕后,实施单位及策展人须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总结,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及策展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好入选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各申报单位和策展人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2024-2025年度广东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申报书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4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https://whly.gd.gov.cn/open_newggl/content/post_4518599.html


02

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我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指导,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发起设立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在新能源产业有丰富产业资源和优秀投资能力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简介

  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综合申报情况、基金资金募集等情况,可以遴选多个基金管理人、设立多只基金。对新能源领域集群的基金拟设规模20亿元,可视申报情况调整。基金可投金额应100%投资于新能源领域,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新能源领域核心材料、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及产品、综合解决方案、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可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等渠道查阅本公告及《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请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编制、递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当天18:00前)。请申报机构在受理截止前将申报材料,通过邮寄递交至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商报社大厦8楼

  邮编:518000

  联系人及电话:金先生,0755-33081803

  申报日期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材料递交后,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或更改。申报主体一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视为认同并接受本申报指南(含附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后续将按遴选规则,开展初审、遴选评审、尽职调查等工作。

  咨询电话:

  基金主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755-88127056

  深圳市引导基金,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755-33081802

  投诉电话:

  深圳市财政局,联系人:罗先生,电话:19181713157

  附件:

  1.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

  2.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附件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1.附件1 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docx

2.附件2 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附件.zip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fgw.sz.gov.cn/gkmlpt/content/11/11710/post_11710422.html#2659


0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2号)要求,现将具体内容转发各相关单位,通知事项如下:

  一、任务目标

  面向原材料、高端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需求,聚焦智能工厂建设堵点痛点,发掘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深耕细分行业、具有工业基因的专业化供应商,强化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串珠成链”集成创新,深化国家、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推动形成先进适用、自主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并应用验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可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牵头承担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的单位在完成验收前不得再牵头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1),明确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揭榜任务,于在2024年11月1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通过邮政EMS方式寄送至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项目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

  (三)每个申报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涵盖3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揭榜任务应聚焦某一具体行业(附件2)、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详见《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附件3))开展集成攻关和应用验证。

  四、相关通知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2号)详见: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4/art_1487cd32993340d5a44ea90091553358.html

  特此通知。

  附件: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2.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

  3.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

  (业务咨询电话:88101637、88101682)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1.附件1-3下载.zip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1/11701/post_11701616.html#3115


0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87号),为做好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面向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需求,围绕数字化转型通用工具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数字领航企业实践、数字化供应链生态等4个方向,挖掘一批创新性强、渗透性好、覆盖度高的典型案例,为更多地方和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提供路径参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主体具备支撑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技术能力和产业影响力,在产品推广、企业转型、供应链生态方面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组织方式

  (一)申报主体根据《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要素条件》(附件1)选择申报方向,填写《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完成线上申报。

  (二)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

  (三)推荐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请各区积极发动辖区企业申报,我市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25个。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并公布入选名单。

  (五)企业申报和案例推荐均基于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系统(https://wenjuan.cii-contest.cn)开展。

  四、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陈微波 88101037、张玉琨 88101579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马径坦 010-68208273

  技术支持单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刘玫燚 010-88687969、倪廓阔 010-88681907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要素条件

  2.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申报书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1.附件1-3下载.zip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1/11701/post_11701764.html#3115



05

关于2024年南山区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复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第三批(含第三批延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已完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于近日向企业开放评审结果,企业可自行查询评审结果。为做好我区企业复议相关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议对象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国高评审分数不到70分,但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却被专家以材料不齐一票否决的;

  2.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3.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的;

  4.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的;

  5.存在其他专家评审明显错误情况的。

  二、复议资格筛选所需材料

  符合复议标准且有意愿申诉的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1-2页复议申请书(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并加盖公章),如是2021 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 2021年国高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自行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系统截图,含“综合评价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的专家评审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完整版材料(线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含所有附件)、可加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盖公章)。

  3.申请企业如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专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

  (2)知识产权方面:提供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3)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4.填写《2024年国高认定复议推荐企业情况表》

  三、复议资格筛选时间

  1.提交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提交方式:请于2024年11月12日18时前将复议申报材料报至kcjqyjsb@szns.gov.cn。

  注:已在第一批复议申请提交材料的企业无须再次提交。因复议时间紧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168131,88168132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1.2024年国高认定复议推荐企业情况表.xls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www.szns.gov.cn/nsqkcj/gkmlpt/content/11/11708/post_11708174.html#15000


0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2024年第八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深圳市2024年第八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完成公示,公示期间,经异议核实处理,共有1家企业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现将深圳市2024年第八批1487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2024年第八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1.深圳市2024年第八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xls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1/11700/post_11700947.html#3115


END

来源:各级政府部门网站

编辑:智恒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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