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技重点政策一周汇总
(2025.3.17-2025.3.21)
0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5年
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
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为培养和扶持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才,提高美术馆自主策划展览能力,提升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5年继续组织实施“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各级各类美术馆(包括艺术博物馆、展览馆、美术名家纪念馆等)。
2.申报单位可推荐在本单位任职的1名青年策展人员参与申报。申报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独立策展经验者优先。已经入选过该计划的策展人不得再次申报。
3.申报人须提交1份完整的展览策划方案。鼓励基于近现代中国美术史及美术家个案研究、美术馆藏品研究或本地区美术资源的展览策划。
展览策划方案应由申报人独立策划,具有原创性,不涉及抄袭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展览项目规模适中,切实可行,须于2025年7月之后实施,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实施完毕。
4.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展览策划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出具推荐意见,并承诺为实施展览策划方案提供保障条件,确保展览项目在本馆按计划实施。
(二)申报方式
1.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动员和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美术馆参与申报。
2.申报单位须填写《2025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申报书》(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地方申报单位逐级报送至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军队系统申报单位报送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审核;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美术馆可直接报送。
3.申报单位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民营美术馆还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资质证明。
4.申报单位应在信件封面注明“2025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申报材料”字样,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包括申报书以及申报书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资质证明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二、评选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小组,于2025年4月至5月开展初评、复评工作。初评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30名策展人纳入培养范围,并指导完善展览策划方案。复评将通过学员汇报答辩方式对完善后的展览策划方案进行评审,遴选10个策展人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扶持工作
(一)对初评入围的策展人进行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培训费及培训期间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学员往返交通费由申报单位负责。
(二)组织专家对初评入围的策展人及其策划方案给予具体指导,提升策展人的专业水平。
(三)组织专家对复评遴选出的10个项目进行一对一的方案深化指导。
(四)文化和旅游部将为最终入选并完成的项目颁发证书,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为通过初评并完成的项目颁发证书。
四、监督与验收
入选项目须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展览主题、展览结构等内容;确需调整的,须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同意。入选项目在相关展示和宣传活动中,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文化和旅游部2025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入选项目”标识。入选项目实施完毕后,实施单位及策展人须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项目总结,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实施单位及策展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应做好入选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各相关美术馆和策展人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闻攀 010-59881764
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美术报》社 杨公白 18611863468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2025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申报书.doc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503/t20250317_958856.html
02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312/5643.html)转发给你们。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31日16:00。
请你们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推荐事宜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1463、(0755)88102451。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18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stic.sz.gov.cn/gkmlpt/content/12/12076/post_12076627.html#4165
03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317/5646.html)转发给你们。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8:00至2025年5月8日16:00。
请你们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推荐事宜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0104、(0755)88101005。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21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https://stic.sz.gov.cn/gkmlpt/content/12/12084/post_12084060.html#4165
0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2号),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申报资料,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2.相关目录
3.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引
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1.附件1-4下载.zip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074/post_12074899.html#3115
0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和培育政策申报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行动计划(2025-2027年)》(深工信〔2025〕44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和培育政策申报指引》,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0日
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和培育政策申报指引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行动计划(2025-2027年)》(深工信〔2025〕4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升企业获得感,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引。
一、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申报指引
(一)开发培育申报系统,面向全市企业、创投机构、行业协会等公开征集优质企业,有意者参照《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通过自荐、推荐等方式,申报加入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库。同时,向各职能部门、各区征集优质企业推荐入库。填报路径:登录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官网(网址:http://zxqyj.sz.gov.cn/),点击右下角“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按步骤填报相关信息,培育库长期开放接收企业入库申请。
(二)组建专家评价委员会,根据遴选评价指标对入库企业开展遴选评价工作,每年遴选发现挖掘一批优质企业,实施梯度培育。瞪羚企业分为瞪羚、超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分为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含超级独角兽),对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确定并发布系列榜单,专家评价委员会参与遴选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遴选机制设计、遴选名单确定等环节,经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咨询考证、征求意见、委员会会议审议等程序,重点从创始团队、产品技术、市场前景、资本认可度等方面精确锁定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企业,确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系列榜单,每年举办独角兽企业发展大会发布系列榜单。
二、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政策申报指引
(四)组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服务联盟,汇集创投、券商、银行、担保、财务、法律、科研等各类优质社会服务机构,围绕培育库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金融、创新、人才、市场、法律等方面需求,形成联盟服务清单并在培育系统“线上”开放,便利入库企业对接,提供各类赋能服务。
(五)设置入库企业服务需求提报功能,设立“我要找资金”“我要找场景”“我要找人才”“我要找市场”等板块,根据入库企业“线上”提报的服务需求,“线下”服务联盟定制“服务资源包”,提供“一对一”深度赋能服务。
(六)梳理形成《行动计划》政策申报指引(附件2)并滚动更新,指导企业按需申报,“应享尽享”各类扶持政策。搭建政企直通车平台,建立由产业部门、服务机构、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共同参与的“线上”沟通群,配置服务专员,及时向企业推送最新扶持政策和申报指南,持续跟踪企业成长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诉求和建议。
附件:
1.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
2.《行动计划》政策申报指引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docx.docx
2.附件2:《行动方案》申报指引.xls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080/post_12080927.html#3115
06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发布2025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实施细则》(深中小企规〔2024〕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支持项目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
根据往年申报情况来看,存在申报材料集中后期提交现象。建议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材料,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被退回修改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支持项目投入明细表
3.合同重点内容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电子发票等票据使用承诺书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翟先生,联系电话:82975809)
附件:
1.附件1:2025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docx.docx
2.附件2:2025年深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支持项目投入明细表.xlsx
3.附件3:合同重点内容.docx
4.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5.附件5:电子发票等票据使用承诺书.doc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zxqy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074/post_12074880.html#1450
END
来源:各级政府部门网站
编辑:智恒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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