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技重点政策一周汇总
(2025.12.08-2025.12.12)
0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五届
全国舞蹈展演参演作品名单暨展演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矿文工团:
第十五届全国舞蹈展演遴选工作已经完成,现公布参演作品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26日
二、展演剧场
舞剧、舞蹈诗:无锡大剧院、宜兴保利大剧院、江阴大剧院。
舞蹈节目:无锡市人民大会堂。
三、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单位适当补贴,其他费用由参演单位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单位颁发参演证书。
(三)主办单位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线上演播及宣传推广工作,同时组织开展舞蹈艺术进基层活动,参演单位须服从展演相关组织安排。
(四)参演单位须确保参演作品(包括伴奏音乐等)不存在版权争议。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届展演活动,为参演单位和个人提供保障,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鼓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促进舞蹈艺术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舞蹈艺术创作表演水平。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9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512/t20251210_963648.html
0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5年模型券(兑现)项目和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服务费用兑现)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3号)等文件,我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模型券(兑现)项目和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服务费用兑现)项目的申报工作。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建议申报单位至少比申报截止日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报资料,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注:模型券和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服务费用原则上每季度兑现一次。
特此通知。
附件:1.模型券(兑现)项目申请指南
2.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服务费用兑现)项目申请指南
3.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引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1.附件1-4下载.zip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gx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540/post_12540154.html#3115
0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配套类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将深圳市格必加分子药物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2024年分子药物创新中心项目”配套等项目列入2025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现将《2025年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配套类拟资助项目表》(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2日至12月22日。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八条规定,拟支持单位对本单位公示内容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按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支持项目涉嫌违反或者不符合市级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市级产业政策扶持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扶持管理规定,请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调查、处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投诉并提交有关材料。
最后拨付项目和金额以资金下达文件为准。
异议、举报受理处室: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处(制造业创新处)
联系电话:8810134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9室
邮编:518035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配套类拟资助项目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1.2025年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配套类拟资助项目表.doc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http://gx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548/post_12548110.html#3115
0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2〕8号)有关要求,我局已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的资助申报、受理、审核等工作,现将拟资助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八条规定,拟支持单位对本单位公示内容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按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异议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支持项目涉嫌违反或者不符合市级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市级产业政策扶持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扶持管理规定,请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调查、处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投诉并提交有关材料。
异议、举报受理处室: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处(制造业创新处)
联系电话:88101037、8810153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4130室
邮编:518035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特此通知。
附件:拟资助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公示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1.拟资助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公示表.xls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547/post_12547852.html#3115
0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项目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2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项目拟资助35个项目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资金拨付最终将以资助计划下达文件为准。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八条规定,拟支持单位对本单位公示内容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按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异议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支持项目涉嫌违反或者不符合市级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市级产业政策扶持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扶持管理规定,请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调查、处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投诉并提交有关材料。
异议、举报受理处室:装备工业处
联系电话:8810209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室
邮编:518035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1.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项目汇总表.pdf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548/post_12548127.html#3115
06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资金(2024年7-12月境外展支持项目)资助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和《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中央资金(2024年7-12月境外展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等规定,经受理、审核、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25年度中央资金(2024年7-12月境外展支持项目)资助计划(第二批),本批下达资助项目748个,资助金额420.2351万元。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中央资金(2024年7-12月境外展支持项目)资助计划(第二批)下达项目明细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1.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中央资金(2024年7-12月境外展支持项目)资助计划(第二批)下达项目明细表.xls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commerce.sz.gov.cn/gkmlpt/content/12/12544/post_12544114.html#524
07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征集优质企业充实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机构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工作部署,根据《深圳市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行动计划(2025-2027年)》(深工信〔2025〕44号)要求,我局牵头构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现和培育壮大机制。为充实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优质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基本条件
(一)申请入库主体位于深圳辖区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申请入库主体所属行业和细分领域符合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方向以及其他新兴产业导向。
(三)申请入库主体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请入库主体符合《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以下简称《评价指标》)相关遴选评价指标。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向辖区企业广泛宣传,并积极推荐符合《评价指标》的企业入库培育。
(二)请各创投风投机构、行业协会等推荐符合《评价指标》的被投企业、会员企业,并督促入库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请有意参与年度瞪羚、独角兽企业(潜在、种子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的企业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入库申请,前期已入库培育企业于该日期前完成数据和信息更新。填报路径:登录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官网(网址:https://zxqyj.sz.gov.cn/)右下角“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按步骤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资料即可,不建议、也不需要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四)我局指导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深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头部创投机构、专业咨询机构、高端智库和行业协会等权威专家组建新一届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委员会,负责瞪羚、独角兽企业遴选评价工作。所有企业需完成入库申请方可获得评定,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委员会将走访调研入库培育企业核实相关数据和信息,根据《评价指标》形成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榜单。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申请入库咨询电话:19147788626)
附件:
1.附件:深圳市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doc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zxqy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542/post_12542592.html#1450
08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奖补资金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核查、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25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奖补资金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企业凭本通知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前,将《账户证明》(附件2,加盖公章)和《收款收据》(附件2,加盖财务专用章)两项材料上传至“深i企”平台(附件3),以“免申即享”方式拨付。如公司名称有变更,还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请各有关企业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有关资金规定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三、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总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奖补资金项目资助计划
2.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示例
3.“免申即享”业务办理操作指引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联系人:方先生,电话:82975802)
附件:
1.附件1:2025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奖补资金项目资助计划.xlsx
2.附件2: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示例.pdf
3.附件3:免申即享”业务办理操作指引.doc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zxqyj.sz.gov.cn/gkmlpt/content/12/12543/post_12543465.html#1450
END
来源:各级政府部门网站
编辑:智恒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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