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湖市人工智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4〕61号)等文件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数据知识产权补助申报。请各镇街道、各基层所(分局)按照下列要求,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申报。
一、申报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助 |
2 |
数据知识产权被许可(受让)补助 |
3 |
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 |
二、申请专项补助须提供的材料
(一)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助
1.平湖市数据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助专用);
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数据知识产权被许可(受让)补助
1.平湖市数据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数据知识产权被许可(受让)补助专用);
2.数据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合同;
3.数据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费用相关发票、到账(支付)凭证等;
4.办理数据知识产权转让的,提供转让成功的相关证明,如专利权人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等;办理数据知识产权许可的,提供许可备案成功的相关证明材料;
5.数据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
1.数据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表;
2.平湖市数据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专用);
3.数据知识产权评估合同;数据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4.与银行签订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5.银行发放贷款凭证、还贷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6.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将纸质材料(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盖章),经镇街道、开发区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5月8日前统一递交市场监管局(市政府2号楼303办公室)。
联系电话:85821770。
附表:
1.平湖市数据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助专用)
2.平湖市数据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数据知识产权被许可(受让)补助专用)
3.平湖市数据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专用)
附表下载:附表1-3.pdf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