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及年报报送工作已启动,请按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及报送工作,并在截止规定时间前完成申报、报送等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
1.在我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15类经济实体,及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不予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企业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
进入“企业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无需填报)于11 月 30 日前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浙企报”,经法人账号登录后,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年报统计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报送)。对连续两年未报年报的企业(从 2024 年度起累计),视情取消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高新科 64733644
建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