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高质量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东政发〔2025〕14号)的通知及东阳市科学技术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发投入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审核办法(2023年修订)》(东科〔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发费用补助申报条件
1.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企业,其上报科技活动年报的研发费用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以上且2024年度研发费用为正增长的企业;
2.申报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研发费用必须单独核算,企业在同一年度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不同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
3.申请补助的研发项目需有科技、经信等部门立项或企业内部立项文件。
二、研发费用补助范围
研发费用补助范围包括设备费、科技合作(协作)费、科技人员工资和医药企业发生的临床试验费(含CRO人体临床外包公司的临床费用)。
(一)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科学仪器设备、小试和中试用的相关设备,以及研发过程中需要的模具等。以产业化为目标的相关设备购置所发生的费用不作为科研经费纳入计算(与技改、两化融合等其他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除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飞地研发机构外,设备必须在本地厂区使用。
(二)科技合作(协作)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与高校院所合作、协作研究支付给合作、协作单位的费用,含技术转让费、专利转让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等其他费用。与高校院所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应提供合作协议书、费用汇款凭证、费用支出明细等证明材料(与科技合作补助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科技人员工资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保五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确定要有立项文件,立项文件中必须有实际参与项目研发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时间按月计算,以工资发放归属期为准,并提供经银行盖章的研发部门研发人员工资发放明细清册、社保部门及公积金缴纳证明。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临时聘用和外聘科技人员。小试、中试车间人员、辅助人员等不包括在内。兼职、临时聘用和外聘科技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聘请的咨询技术专家的费用视为外聘科技人员工资。
(四)医药企业发生的临床试验费(含CRO人体临床外包公司的临床费用),包括分子结构确证、临床一期、二期、三期费用。临床试验费需提供(通过CRO人体临床外包公司的临床费需提供CRO经营证书)伦理报告、临床分析总结报告、临床分析统计报告、企业与医院或CRO人体临床外包公司的合作协议书、费用汇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申报企业通过东阳市惠企利民政策兑现平台:https://czbz.czj.dongyang.gov.cn:9443/applyList上报,同时将东阳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企业年研发费用支出清单(附件2)、《申请东阳市研发投入奖励补助承诺书》(附件3)及2024年度统计部门统计系统填报的年度报表107-1、107-2(规下样本企业提供117表)纸质材料盖章报市科技局、财政局各一份。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企业务必确保本次申报资料与统计年报资料、财务账表资料保持一致。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规划与产业科(电话:86655706)、财政局教科文科(电话:86662067)。东阳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咨询:0579-82468571。
附件:
1.东阳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企业年研发费用支出清单
3.申请东阳市研发投入奖励补助承诺书
东阳市科学技术局
东阳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