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注册地在我区,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有对应产品或服务;
3、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职工总数10%,有研发投入和持续创新能力;
4、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上年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严重违法失信。
1、贷款贴息补助: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年最高本金500万元,上年末一年期 LPR的50%贴息补助。
2、租金补助:入驻市级及以上孵化器范围内,租金补助标准为定额1元/平方米/天,不超过实际租金价格;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租金金额的60%,商业用地核定价格最高不超过2元/平方米/天(工业用地、村集体用地减半);除生产、实验以及其他经认定有特殊用途的必要空间外,人均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单个企业最多补助1000平方。
企业申报入口: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企业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10月31日(网络申报)
余杭区科技局高新科:89518283、89518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