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0号),现开展我区2025年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速达20%、强度达10%,且增量在100万元以上的“高研值”高新技术企业,按新增研发费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研发费用首次达到200万元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在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
申报该补助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2024年底,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企业在2023年度和2024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均达10%(含)以上;
3.企业在2023年度和2024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速均达20%(含)以上;
4.企业在2024年度研发费用增量达100万元(含)以上。
(二)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
申报该奖励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截至2024年底,企业为我区规上企业;
2.企业在2024年度研发费用首次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以前年度从未达到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申报材料
1.《“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2023和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4.企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申报材料
1.《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4.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3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或《利润表》;
5.企业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送区科技局(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bjkj203@163.com)
五、报送时间
企业需在2025年12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送达区科技局。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附件1.“高研值”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附件2.规上企业研发突破奖励申请表
附件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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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