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专家小组对项目综合评审结果,现将通过余杭区2025年度第三批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的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余杭区2025年度第三批创新创业项目评审
通过名单公示
此外,经专家认定,移动智能起降场系统、低空融媒一浙江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低空经济智能运维与特种无人机产业化项目、矿用多功能防爆无人机系统、浙皖跨省低空巴士与无人货运航线运营、浙江低空经济新型产学研综合示范中心、磁浮无轴直升机的研发及产业化、面向低空物流的无人飞行器共享负载协同控制及应用、凌御智考——基于IoT与数字孪生的无人机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面向低空航空器的超低密度发泡硅橡胶、低空文旅全产业链运营与治理服务项目、吨级重载无人直升机研发及产业化、基于涵道动力架构的无人机全域消防救援与智能预警体系研发及应用、光伏面板无人机AI清洁系统、低空起降场、全域智联平台解决方案项目、无人机高空清洗解决方案、混合动力垂直起降复合翼飞机(HeVTOL)设计研发项目、ARC低空智能算法平台项目属于低空经济领域项目。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3日起,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各落地平台(产业平台、镇街) 反映,并说明具体反映内容和理由,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加盖反映单位公章或签署(不能打印)反映人真实姓名,注明联系地址及电话。为保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各落地平台(产业平台、镇街)将联系参加此次评审答辩的项目方告知评审结果以及评审后的其他相关事宜。
落地平台工作人员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