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管理(含原认定为“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战略,根据《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认定管理办法》(杭市管〔2025〕93 号)等文件精神,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 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认定或复核通过的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
二、复核条件
(一)基础工作扎实。 企业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到位、工作经费落实和规章制度完备,知识产权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有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国家标准或《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 ISO56005)》国际标准且证书为有效状态,中小企业应为浙江省 “金种子”企业库入库企业。(截止时间计算至2025年9月15日)
(二)创新实力较强。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5%或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累计有效专利(商标)折算分值要求达到 30 分以上(含 30 分),并且近三年累计授权专利(商标)折算分值要求达到 25 分以上(含 25 分),其中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至少 3 件(含)以上。具体分值计算方法详见《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认定管理办法》。最近一年内无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或已整改到位。(截止时间计算至2025年9月15日)
(三)运用效益显著。企业拥有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自主商标品牌产品,近三年企业专利产品或服务平均销售额不低于 3000万元(含)、专利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60%以上(多元化经营大中型企业专利产品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不受比例限制),或专利年均许可收入800万元(含)以上。(时间计算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保护意识较强。 企业近三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被控侵权的企业, 处于诉讼期间的,暂不受理。
(五)其他情况。2022年9月16日—2025年9月15日期间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奖,国家外观设计奖金奖、银奖、优秀奖, 商标金奖,或入围、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年度“WIPO 全球奖”的,经申报可直接复核通过。
三、复核材料
1.《2025 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复核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一次交纳年费的发票复印件;驰名商标证明、纳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证明、商标国际注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商标海外维权胜诉判决书或成功和解的和解书复印件(非中文材料应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国家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评级证书复印件,浙江省“金种子”企业入库证明(“金种子”系统内已于2025年9月15日前经市局确认的流程截图)等;
6.关于复核条件的第(二)点中的研发投入情况和第(三)点,需提供企业内部出具的专项经济报告(由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手写签字确认,并加盖财务章)或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8.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登录信用中国(浙江杭州)平台(网址:http://credit.hangzhou.gov.cn/),按照平台流程出具专项信用报告(时间范围选择三年,核查领域全部勾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报送方式
以上复核材料以PDF文件形式报送至qtsjyyx@163.com。复核申报表需同时附纸质盖章原件寄送。
上报材料要求:一企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不受理以多个文件组成的压缩文件),封面标注复核项目类别、企业名称(盖公章)、所属区县、复核年度;正文按复核材料序号排序,加盖页码。
请各企业如实填写,按期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企业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9日
联系人:原 89537612
材料寄送地址:钱塘区江东大道2199号智慧谷1幢402室
附件:
1.2025 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复核申报表
2. 杭州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名单(2021、2022钱塘区)
3.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复核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