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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资-讯
2.24-3.2
本周汇总
01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建立适应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广泛参与的市场机制,加强新型储能领域标准供给;
02 四川出台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导则;
03 湖北、河北发布独立储能参与电力交易相关规则;
04 3月全国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05 1月浙江工商业储能备案项目分析;
06 光伏及储能系统/EPC价格等供了解。
详见如下:
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建立适应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广泛参与的市场机制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件提出,2025年,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推动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
在储能方面,《指导意见》要求:
http://www.nea.gov.cn/20250227/b60fb4f51097434e8c5d7ee19b423651/20250227b60fb4f51097434e8c5d7ee19b423651_23a6d5947cbb114cb99cdb79daf62b0841.wps
全选链接【搜一搜】可阅读《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官网
浙江省外政策
四川
发布储能安全新规
2月20日,四川发改委、四川能源局、四川应急管理厅、四川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四川省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导则(暂行)》,该文件适用于500kW、500kWh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
选址布局
新型储能电站选址要与相邻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交通道路等设施保持安全距离,应远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要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
严格设备把关
坚持质量第一,选用的设备及系统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通过具备储能专业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要根据相关技术要求,优选安全、可靠、环保的产品。
鼓励在特大城市、中心城市布局的新型储能电站采用钒液流电池等安全水平较高的技术路线。
严格施工验收
新型储能电站投产前,要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通过电站消防验收(备案)。
加强并网验收
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的并网和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国家(行业)并网技术标准要求的电站,杜绝“带病并网”。
做好事故应急处理
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新型储能电站发生事故时,应按程序处置并立即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鼓励科研院所开展新型储能电站安全运行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器材装备。
https://fgw.sc.gov.cn//sfgw/tzgg/2025/2/20/e9aa1978982a444a9b72afb3ee856872/files/%E5%9B%9B%E5%B7%9D%E7%9C%81%E6%96%B0%E5%9E%8B%E5%82%A8%E8%83%BD%E7%94%B5%E7%AB%99%E5%AE%89%E5%85%A8%E7%AE%A1%E7%90%86%E5%B7%A5%E4%BD%9C%E5%AF%BC%E5%88%99%EF%BC%88%E6%9A%82%E8%A1%8C%EF%BC%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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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湖北
电力中长期交易细则征求意见:适时引入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
2月27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件提出,市场成员包括各类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
随着电力市场发展,适时引入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等新型经营主体。虚拟电厂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等流程,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参与交易暂与售电公司保持一致。
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结合合同转让、回购交易,推动开展电能量与合同融合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同一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电力生产或者消费需要,购入或者售出电能量。除电网安全约束外,不得限制发电企业在自身发电能力范围内的交易电量申报。
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明确价格上下限约束为维护发、用电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双边协商交易原则上不进行限价。集中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及恶性竞争,可对报价或者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
最高、最低限价,逐时段最高、最低限价要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系统供需紧张、边际供电成本高的高峰时段,引导用户节约用电、错峰避峰;系统供需宽松、边际供电成本低的低谷时段,促进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调整负荷。
中长期市场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集中交易,其中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滚动撮合、挂牌交易。
https://mp.weixin.qq.com/s/oWyVv3LGbcyRfICam3mo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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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北极星售电网
河北
南网独立储能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调频辅助服务基本规则
2月21日,河北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网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V3.0版》,共计发布中长期市场、现货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7项规则或实施细则。含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可参与多类电力市场。
根据系列规则,河北南网电力市场交易类型包括电能量交易、辅助服务交易、容量交易等。
系列规则制定了独立储能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现货交易、调频辅助服务交易的基本规则。
参与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充电功率不应低于10兆瓦,参与调频服务和参与日前电力现货市场二选一,即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申报的独立储能原则上不再参与日前现货电能量市场申报。
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后,电费结算方面,独立储能企业在放电时段按发电企业身份开展结算,在充电时段按电力用户身份开展结算。
独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基本规则如下表所示:
另外,系列规则还规定,含配套储能的新能源场站需申报其储能充放电曲线。
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时,聚合资源为入市分布式发电资源(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及用户侧储能、V2G 充电等双向调节性资源,不纳入调度直控,具备自主调节能力,可在不同调节时段呈现源、荷不同调节属性。
虚拟电厂参与调频市场,可调节电力不应低于10 兆瓦。
https://mp.weixin.qq.com/s/eX1CS3bUE90aBz7cNJiP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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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储能头条
--------公众号:能源电力说
从电价差来看,一般工商业峰谷电价差最高的是珠三角五市,执行一般工商业单一制尖峰电价时,峰谷价差为1.3339元/kWh,其次是广东江门市单一制尖峰电价差为1.3272元/kWh。
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安徽、河北、四川、湖南、江苏、山东、重庆、浙江、海南、贵州14个省市最大峰谷电价差超过0.7元/kWh以上,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广东、上海和四川。
全国超过77%的区域峰谷价差较上月峰谷价差下降,一般工商业电价方面,除广东、河北、湖北、山东外,其余地区不再执行尖峰电价。
大工商业电价方面,上海、天津、陕西、浙江公布了大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
https://mp.weixin.qq.com/s/E7kftfgJuO2KCIvOtXmV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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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储能头条
市 场 价 格-----
01---光伏
2月23日
本周国内分布式增量项目组件订单量出现上升,在终端项目抢装预期下,光伏组件市场出现集体涨价信号。
硅料方面:本周多种硅料价格继续保持稳定;
硅片方面:本周硅片环节价格也是继续持稳;
电池片方面:本周各规格电池价格也未出现波动;
组件方面:分布式光伏新政以及新能源电价上网市场化政策陆续出台以来,国内分布式增量项目组件订单量出现上升。
展望未来趋势,在多重积极预期的推动下,组件制造商具备充足的提价动力;至于能否顺利实现价格上涨,还需观察终端需求的实际落实情况。
--------详见公众号:光伏盒子
02---储能
2月15日-2月21日
储能系统与EPC共18个项目开标:规模约1025.875MW/5151.913MWh。
储能系统投标报价在0.445到1.667元/Wh之间;
储能EPC的投标报价在0.642到1.8998元/Wh之间。
1
储能系统中标价格分析(非集采):
2小时储能系统均价为1.076元/Wh、
4小时储能系统均价为0.468元/Wh;
2
储能系统中标价格分析(集采):
均价0.497元/Wh。
2小时储能EPC:
报价在0.646~1.25元/Wh之间,均价为0.845元/Wh;
3小时储能EPC:
报价在0.83-0.95元/Wh之间,均价为为0.87元/Wh;
4小时储能EPC:
报价在0.642-1.8998元/Wh之间,均价为1.176元/Wh。
--------详见公众号:储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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