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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3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6年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浙江省局对28家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被检查的企业中,5家处于停产状态,其余23家企业可谓家家有缺陷,程度各不同。以下是详细信息:
一、基本情况
全省飞行检查的28家生产企业中,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15家,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13家。具体如下:
二、检查结果
被检查的28家企业中,5家处于停产状态,其余各企业的缺陷分布(关键项和一般项)及处理意见等信息如下:
第I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5家)
第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家)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质量管理能力弱、培训考核不到位;
2. 用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供应商管理不到位;
3. 生产现场工位器具和物料状态标识不清、检验仪器和计量设备未定期校准检定,检验原始记录不完整:产品批生产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质量难以追溯;
4. 控制产品质量的检验设备和场地、产品检验规程和检验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不满足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5. 对不合格品未评价和分析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对不合格品管理不善。
6. 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生产和管理总体水平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杭州光祺力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请杭州市局督促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采取的监管措施和企业的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医疗器械处。企业完成整改并经杭州市局检查符合规范要求后报省局,由省局医疗器械处组织跟踪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能恢复生产。
(二)对浙江华福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等2家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请辖区的市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逾期整改未到位的,由辖区市局依法立案处理。
(三)对杭州江南世家等7家存在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的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请辖区的市局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未整改到位的,应责令其停产整改。
(四)对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一般项目不符合的企业,由辖区的市局督促企业进行限期完成整改。
(五)杭州高能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等2家停产或停产整改的企业,恢复生产前应书面报告所在的市局,经相关的市局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文章转载自CMD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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