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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各位对迈迪思创"橙色星期五"活动的热烈支持,话不多说让我们公布五位幸运儿的提问及相应回答。
@weiy L
软件的完整版本和发行版本的区别以及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 软件完整版本:体现重大增强类软件更新、轻微增强类软件更新、纠正类软件更新和构建(如适用);软件发布版本:软件发行所用的标识版本,仅体现重大增强类软件更新(即重大软件更新)。
2.发布版本比完整版本的版本号位数少。
注意:1. 研发设计阶段需要根据国家局要求考虑软件版本命名规则进行定义,以便减少后期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多次许可变更。2. 技术要求只要求保留发布版本号。软件发布版本发生改变应进行许可事项变更,软件完整版本发生改变但软件发布版本未变无需进行注册变更。例如,软件版本命名规则为X.Y.Z.B,其中X表示重大增强类软件更新,Y表示轻微增强类软件更新,Z表示纠正类软件更新,B表示构建,则软件完整版本为X.Y.Z.B,软件发布版本为X,此时X发生变化应进行许可事项变更,而Y、Z和B发生变化无需进行注册变更。
@天外飞仙
说明书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1.涉及文字性、增加图形、商标等,需要通过说明书告知程序
2.涉及技术性(涉及技术要求内容)、产品变化、有效期变化,需要通过许可变更申请
@Zoe Wu
延续时,强制性标准没检测,为了节省时间,进行了资料的递交,拿到受理通知书,会不会因为没有检测强制性标准被退审?
根据247号文,国药局可要求企业补充相关资料,但经审查确认产品不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的则不允许延续注册。
@在水一方
产品技术要求如果丢了,如何处理?
根据93号公告,允许企业申请补办。
@王妃
产品商品名需要国家药监局批准么?
不需要,商品名在新法规后不再是国药局的行政审批范围内,注册证书不再包含产品商品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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