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风险管理正在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为了让金融机构从业者更好了解内控合规的价值。
下面金城给大家分享几个处罚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某银行共违反13项规定,分别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该银行被处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5.69万元,罚款3423.5万元;10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罚款,罚金从1万元至14.5万元不等。

某银行共违反9项规定,分别为: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管理其他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该银行被处警告并罚款3484.8万元;12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款,罚金从1万元至9万元不等。

某银行共违反9项规定,分别为: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条码支付业务管理规定;违反机构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该银行被处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5.72万元,罚款6516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罚款,罚金分别为5万元和11.5万元。

金城提醒,合规问题无小事,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的心理,事事合规,时时合规,为构建合规金融企业而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