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发现了一个加盟投资的好项目,收益高,风险小!你要不要一起啊……真的吗?快跟我说说……面对这种邀请,你可要当心了,因为这很可能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


2021年4月,尹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2015年,尹某某以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期货、外汇为名,公开向不特定对象讲授期货、外汇投资知识,但集资参与人不懂期货、外汇投资,自行投资亏损。2016年,尹某以“资金资管”的名义,许诺集资参与人将资金打入其个人账户后每月可享受1.2%至2%不等的收益,集资参与人资金由尹某全权支配,尹某以分公司名义与集资参与人签订“软件使用协议”。2017年,尹某以公司推出新的投资模式为名,向不特定人员以借款形式集资,承诺每月可享受1.5%至2%不等的利息,共向20余人非法集资三千八百余万元,导致集资参与人损失一千四百余万元无法挽回。

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宁某在某县开设体验店,以充值现金可以兑换积分、积分购买商品可以返现为由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88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1亿元,宁某从中获利800余万元。2021年11月10日,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一旦发现公司可能“暴雷”、老板可能跑路,投资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及时收集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等材料,同时保存投资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或线索,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