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大家可以从以下案例提高防范意识。


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注册,8 月就在多地虚假宣传联合种植苜蓿草,通过该公司众多业务代理人与群众签订苜蓿草联合种植合同书进行集资活动。
承诺集资半年可获得33%的利息回报,集资三个月的利息20%。截至2006年4月中旬,该生态公司共非法集资达9800 余万元,参与集资群众达数千人。涉案主犯席某某于2006年3月携款潜逃,致使3000余万元群众集资款无法返还。

拉人头“炒黄金”。操控“电子黄金”投资游戏,一个所谓的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该集团以互联网为平台,虚拟“电子黄金”币,吸收会员,发展下线,以9个月为一个投资周期,每天向会员支付高额收益,对发展下线会员的投资者发放奖金。据统计,集资活动波及四川、江苏、广东、河南等17个省市,在全国共发展会员4万余名,吸纳会员资金近2亿元人民币。

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认清非法集资真面目,谨防上当受骗。一旦不慎参与非法集资,请及时报案,防止损失扩大。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兜底,损失需自担;组织非法集资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