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行政单位调整决议通过
新胡志明市成立,涵盖三省市区域

4月18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该市省级和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政策的决议。
具体而言,决议批准将巴地头顿省、平阳省与原胡志明市合并,更名为“胡志明市”,其政治行政中心设于黎圣宗街86号。
新的胡志明市由当前的胡志明市、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三个省级行政单位合并而成,成为中央直辖市。调整后,自然面积达6772.59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370.6632万人。
乡级行政单位优化,保留具有历史文化意义地名
调整前全市共有273个乡级行政单位,调整后将保留102个(78个坊和24个乡),减少了171个。
新设立的部分坊以胡志明市具有特别历史文化意义的地名命名,例如西贡坊、堤岸坊以及嘉定坊等。若干原有郡县和守德市的名称也被保留并用于新坊命名,如守德坊、富润坊等。
机构改革:建设局与交通运输局合并等措施
会议期间还通过两项重要决议:一是成立新的胡志明市建设局,二是将自然资源与环境局更名为农业与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