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
第1条 合伙企业
1.1 设立:全体合伙人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1.2 名称:合伙企业名称为【xxxx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可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变更。
1.3 主要经营场所:【 】,可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变更。
1.4 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专项从事xxxx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进行其他投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
1.5 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8】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单方决定延长或缩短。
第2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
2.1 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为【xx等】,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名单及认缴出资详见附件一。
2.2 认缴出资:
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合伙人认缴【 】元,有限合伙人认缴【 】元。
2.3 缴付出资:
各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一次性缴付,通知书应至少提前三日发出。
第3条 投资管理
3.1 投资管理:出资应用于xxxx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留存部分作为运营费用。
3.2 投资范围与限制:限于xxxx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一致同意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或经营活动。
第4条 合伙事务的管理与执行
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决议,职权包括签署文件、聘任人员、更换机构等。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负责事务执行,变更需提前书面告知。
第5条 合伙费用
5.1 开办费用:包括筹建费、注册费、顾问咨询费等。
5.2 运营费用及投资项目费用:涵盖税、费、财务顾问费、审计费、管理费等。
第6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6.1 收益分配:项目收入扣除税费及费用后按出资比例分配。
6.2 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承担。
6.3 所得税:合伙企业非纳税主体,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税。
第7条 权益转让、入伙及退伙
7.1 入伙:合伙期内不增加普通合伙人,新增有限合伙人需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7.2 权益转让与退出:转让需经公司内部机构批准,负面退出强制转让。
7.3 退出价格:非负面退出按账面净资产或协商价,负面退出取账面净资产与出资总额孰低值。
第8条 其他条款
8.1 争议解决: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提交签订地法院诉讼。
8.2 保密:各方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受协议终止影响。
8.3 签署文本:正本一式【xx】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协议关键条款
协议生效与合伙人名录
8.4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于通过权益转让方式加入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自书面确认接受本协议约束时起,对相关合伙人产生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修订版本根据约定的修订方式签署后即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
住所 |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
实缴出资 |
认缴出资 |
缴付期限 |
承担责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