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股权激励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乙方:某某某,身份证号:xxxxxxxxxx
为激励乙方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以虚拟股权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具体条款如下:
定义
- 股权: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
- 虚拟股权:非实际股权,仅享有年终净利润分配权,不可转让或继承。
- 分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协议标的
甲方授予乙方5%的虚拟股权,不变更公司章程,不做工商登记。乙方可得分红=虚拟股比例×可分配净利润总额。
协议履行
- 每年三月,甲方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并通知乙方。
- 每年四月,甲方支付乙方可得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协议期限及劳动合同关系
- 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可终身享受分红权。
- 协议与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不影响其他待遇。
权利义务
- 甲方如实计算税后净利润,并及时足额支付分红。
- 乙方对甲方负忠实、勤勉义务,保守协议内容秘密。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 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双方可协商将虚拟股权转为实际股权。
- 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 乙方违反义务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 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 甲方解散、注销或乙方死亡时,协议自动终止。
违约责任
- 甲方迟延或拒绝支付分红,应承担10%的违约责任。
- 乙方违约,甲方可减少或不予支付分红,并有权解除协议。
争议解决
因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协议生效
《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附件,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海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签署)
全体股东(签署)
二○○九年 月 日 二○○九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