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结节性皮肤病调整为二类动物传染病
2022年1月30日,农业农村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521号公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第256号)中的牛结节性皮肤病从一类动物传染病调整为二类动物传染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疫病按危害程度分为三类:
- 一类疫病:如口蹄疫、非洲猪瘟等,对人、动物构成特别严重危害,需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措施。
- 二类疫病:如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危害,需采取严格预防控制措施。
- 三类疫病:如大肠杆菌病、禽结核病等,常见多发,需及时预防控制。
此次调整表明,牛结节性皮肤病的危害程度从“特别严重”降为“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从“重大”降为“较大”,防控措施从“紧急、严厉”调整为“严格”。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对应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外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时,国务院可采取紧急预防措施,甚至禁止相关运输工具入境或封锁口岸。针对一类疫病,通常采取以下措施:
- 禁止直接或间接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
- 禁止寄递或携带牛及其产品入境,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 运输工具上发现牛及其产品一律封存,废弃物在海关监督下无害化处理。
- 截获非法入境的牛及其产品,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目前仍被列为一类疫病的有15种,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