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捷克贸易数据分析

2022年,进出口总值1579.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5%,列第47位。
2021年,进出口总值1367.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列第45位。
政策要点及注意事项
自2015年11月起,捷克作为欧盟成员国与中国实现AEO互认。
2021年12月1日起,海关不再签发输往包括捷克在内的欧盟国家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近年来,捷克的麦芽和配合饲料获准进入中国市场。
然而,由于疫情原因,以下产品被禁止输入我国:捷克的禽类及其相关产品(因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羊及其相关产品(因痒病疫情)、牛及其相关产品(除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外,因牛海绵状脑病疫情)、反刍动物源性饲料(因疯牛病疫情)、牛胚胎、牛精液、羊精液、羊胚胎(因施马伦贝格病疫情)、猪及野猪及其相关产品(因非洲猪瘟疫情)、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因蓝舌病疫情)。
根据《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表》(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捷克的英文名称由“Czech Republic”修改为“Czechia(Czech Republic)”,阿拉伯数字代码为352,三字符字母代码为CZE,两字符字母代码为CZ。
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自2018年7月1日起,对捷克籍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