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政策动态与关键时间点
2021年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三个相关目录进行了调整。
2024年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公示拟修订上述政策涉及的三个目录,公示期为12月13日至12月26日。
2025年2月5日,五部门再次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5〕26号)。新调整的三个目录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21版通知。
目录调整情况
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通知调整了以下三个目录:
-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
- 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
- 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
2024年公示拟修订的同样是这三个目录,并于2025年正式发布了对应的2025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