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出口退税政策迎来重要调整,将直接影响光伏、电池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采购出口。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等相关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实施重大调整。
公告主要内容
一、取消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
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具体范围见附件1)。此次调整不仅涉及太阳能板等典型光伏产品,部分在义乌市场采购中占比较高、长期被视为“传统小商品”的品类也将受到影响,包括:
- 第68章|石制品(如砂轮片、人造石制品、石材装饰件、石制工艺品等)
- 第69章|陶瓷制品(如洗手盆、马桶等陶瓷卫浴,陶瓷餐具等厨房用陶瓷制品,陶瓷装饰品等)
- 第70章|玻璃制品(如汽车后视镜、玻璃杯等玻璃日用品、玻璃装饰品、灯具玻璃配件、玻璃容器等)
上述产品已被纳入取消退税范围,将直接影响出口成本与报价体系。自2026年4月1日起,凡列入附件1的产品,不再适用于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附件3列出了相关产品在该贸易模式下的常见类型。
二、电池产品出口退税分阶段调整
-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电池产品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
-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消费税政策不变
对于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出口环节继续执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四、时间界定标准
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若企业希望适用原退税政策,建议最迟于2026年3月中旬前完成实际出运安排,确保报关单顺利结关。
鉴于此次政策调整影响广泛,后续如有针对市场采购出口的新支持措施,将另行公告。
附件
附件1:光伏等产品清单.pdf 附件2:电池产品清单.pdf 常见零税率涉及产品更新(部分).pdf
来源:易豹关务
编辑:勤小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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