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所得税法规解读
沙特阿拉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从事该国商业活动的居民纳税人或通过沙特常设机构取得收入的非居民纳税人需按相关法规纳税。
一、居民纳税人
1. 判定标准:
自然人在纳税年度内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视为沙特居民纳税人:
- 在沙特境内有固定住所且居留总时间不少于30天;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沙特境内居留总时间不少于183天。
固定住所指任何形式(租赁或拥有所有权)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房屋。不足一天按全天计算,过境沙特除外。
2. 征收范围:
- 应税所得:经营所得;
- 不征税所得:来自沙特的就业所得;居民纳税人(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的个人除外)取得的利息和股息所得;
3. 税率与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税率为20%。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与居民企业相同。
二、非居民纳税人
1. 判定标准:不符合居民纳税人规定即为非居民纳税人。
2. 税率:通常为20%,适用于居民企业、非沙特籍居民自然人及通过常设机构从事商业活动的非居民企业或自然人。
3. 应纳税额:
- 居民企业:来源于沙特的应税收入减去允许扣除支出,加上不允许扣除支出;
- 非沙特籍居民自然人:来源于沙特的应税收入减去法律允许扣除支出,加上法律不允许扣除支出;
- 非居民纳税人:直接从常设机构取得或与其有关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支出,加上不允许扣除支出。
特别指出:计税依据分别单独计算每位自然人或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社会保险
根据沙特社会保险条例,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雇员所需缴纳的保险项目一致:
- 工伤保险:雇主为所有雇员缴纳,费率为工资的2%;
- 养老、残疾和死亡保险:沙特国籍雇员缴费工资的20%,雇主和雇员各承担10%;
- 失业保险:费率工资的2%,雇主和雇员各承担1%,包含在养老、残疾和死亡保险费率中。
缴款基数包括基本工资、现金支付的住房补贴和等价于两个月基本工资金额的住房福利。沙特国籍雇员月缴款基数上限为45,000里亚尔,非沙特国籍雇员下限为400里亚尔,海合会成员国国民雇员下限为1,500里亚尔。按月缴款,每年年初确定基数年内不再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