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仲裁与司法体系
沙特商事仲裁中心及法律基础
沙特商事仲裁中心成立于2016年,作为沙特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沙特首个官方仲裁中心。其职责为管理商事纠纷仲裁程序,并为企业提供仲裁和调解服务。
在沙特解决纠纷主要适用当地法律。2012年7月9日,《新仲裁法》出台,基于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制定;2017年6月9日,《新仲裁法实施细则》通过。所有仲裁活动必须遵循伊斯兰教法原则。
商务纠纷解决途径
沙特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法院诉讼、仲裁及其他形式:
- 中资企业可咨询国内外律师事务所,必要时请求中国驻沙特大使馆经商处协调。
- 依据仲裁协议,向指定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以调解商事纠纷。
- 采取法律手段,向当地商业法庭提起诉讼。
沙特司法体系概述
沙特开国国王于1927年至1960年构建了司法体系的基本框架。作为一个实行君主制的伊斯兰法系国家,沙特并存沙里亚法与成文法两套法律体系。
沙里亚法院执行传统沙里亚法,具有广泛管辖权;世俗法院则执行“世俗法”,如国王颁布的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仲裁制度要点
1983年4月,沙特颁布首部《仲裁法》,并于1985年6月发布《仲裁法执行规则》。2012年7月9日生效的新《仲裁法》引入多项改革措施,增强仲裁独立性与程序灵活性:
- 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仲裁语言、地点及适用法律。
- 仲裁庭拥有更大权力决定程序细节。
- 限制沙特法院对仲裁的干预,裁决具有一裁终局效力。
仲裁程序与注意事项
根据新《仲裁法》,仲裁自一方提出请求、另一方收到通知时启动。涉及个人身份的争议不得提交仲裁;未经许可,涉及沙特政府机构的争议不得仲裁。裁决不可上诉,但当事人可根据《仲裁法》相关规定申请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