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操作指南
Q1. 纳税人可在哪个模块进行报关单的用途确认?
答:纳税人可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出口应征税管理】-【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模块完成相关操作。
具体步骤详见:操作指引
Q2. 如何进入【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模块?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快速查找该功能;或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出口应征税管理】-【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
Q3. 模块显示的报关单是否均为出口应征税货物报关单?
答:该模块当期显示的均为出口应征税货物报关单。如有异议,可在用途确认时选择不申报未开票收入理由。
Q4. 如何从计税依据中扣除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答:在【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模块填写对应的“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CNY)”,系统将自动扣除。
Q5. 当期无需申报未开票收入的报关单如何确认用途?
答:选择【是否当期申报】为“否”,弹出原因填列界面后按实际情形选择并保存。
Q6-Q11. 何种情形下可选择不同的不申报理由?
- 前期已按未开票收入申报:若前期已填报相应栏次,则可选择此项。
- 当期或前期已开票:若对应报关单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则选择此理由。
- 出口代理:如报关单为出口代理业务,选择“出口代理”并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 用于出口退税:如报关单涉及商品代码符合退税条件,则选择此项。
- 用于出口免税:如出口商品实际为免税商品且符合条件,则选择此项。
- 其他:如对征税情况存疑且不符合上述理由,则选择“其他”并说明具体情况。
Q12. 用途确认错误后能否撤销?
答:已申报的需先作废申报才能撤销用途确认结果;未申报的可随时撤销。
Q13. 为何提示先办理出口应征税货物报关单用途确认?
答:为规范纳税申报流程,须先完成用途确认后再办理增值税申报。
Q14. 报关单较多时如何快速确认?
答:使用“一键确认”功能;筛选字段批量确认;通过模板导入不申报的报关单。
Q15. 勾选与统计界面数据为何不一致?
答:当期存在改单或撤单会导致差异,相差金额应与原单金额一致。
Q16. 模块无显示但有应征税报关单时是否需要申报?
答:模块显示仅供参考,纳税人应按规定据实申报销售额。
来源:厦门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