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9 日,越南政府公布《2025 年第 5 号决议》(5/2025/NQ-CP),由副总理胡德福签署并立即生效,明确在未来 5 年内开展资产数字化市场试点。
这是越南首次以国家层面出台系统性法规,为资产数字化的发行、交易、服务和监管提供制度框架,标志着越南在数字经济和金融创新领域进入新的阶段。
试点范围与参与主体
决议明确,试点涵盖资产数字化的发行、市场交易的组织、相关服务的提供及国家监管方式。参与对象不仅包括国内的服务机构和发行机构,也覆盖越南与外国的投资者,只要其在越南境内参与资产数字化活动,均须纳入管理范围。
这意味着,未来市场既服务于本土企业,也为国际资本进入越南提供了合规通道。
监管原则与合规要求
此次试点的运行遵循“审慎、可控、有序、安全、透明、有效”的基本原则,强调在推动创新的同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参与主体需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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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误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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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发行、交易、内部信息管理与资产用途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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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电子交易安全、网络与数据保护等领域的现行法律。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发行、交易和支付必须以越南盾进行。这一要求既是金融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保障货币主权的核心制度安排。
许可制度与市场建设
决议规定,只有获得财政部颁发许可证的机构才可合法组织和运营数字资产市场。获批机构可开展四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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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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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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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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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发行平台。
同时,所有资产数字化交易必须通过获许可机构完成。自首家机构获批起,6 个月内国内投资者必须迁移至合规渠道,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这一条款显示越南政府意在快速建立统一、透明的合规市场,杜绝“灰色交易”。
税收制度的临时安排
在税收方面,决议明确:资产数字化交易在试点期间将暂时参照证券市场的税收制度执行。例如,投资者在数字资产买卖中取得收益,需要像股票交易一样缴纳资本利得税。待未来出台专门的税制后,再进行制度调整。这一安排确保市场运行初期就纳入国家税收管理体系,避免制度真空。
境内外投资者的市场准入
决议允许境内持有数字资产的投资者,以及境外投资者,在经许可的服务机构开立账户,用于资产托管和买卖。这不仅有利于国内资本的合规流转,也为跨境资本参与提供了监管下的合法渠道,有助于提升市场的国际化水平。
政策背景与产业链解析
此次试点符合国际监管趋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均强调,数字资产市场必须在合规与透明的框架下运行,以降低系统性风险。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已通过“监管沙盒”模式推动金融科技创新,越南选择以 5 年试点的方式建立规则,显然是与区域政策接轨。
从技术路径看,数字资产的运行依赖区块链与分布式账本,涵盖数字钱包、身份认证、交易撮合、清算托管等环节。监管层则需建立链上交易追踪、实名制与反洗钱监控机制,确保金融稳定与网络安全。
从产业链角度,上游包括发行方和区块链基础设施开发企业,中游为交易平台、托管与清算机构,下游延伸至投资者服务、信息披露和税务合规。此次决议正是针对这些环节提出了完整要求。
结语
总体来看,《5/2025/NQ-CP》为越南资产数字化市场奠定了首个系统化法律基础。
通过明确市场准入标准、监管框架、税收规则和境内外投资者参与方式,越南在制度上实现了数字资产市场从“无序探索”向“合规试点”的转变。未来五年,越南将在国家监管与市场创新之间,逐步探索适合自身的数字经济发展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