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启动。什么是经营所得?哪些人需要办理?办理时间及渠道有哪些?一文为您梳理清楚。
什么是经营所得?
-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什么是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按年计税,纳税人需在月度或季度结束后15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
哪些人需要办理?
以下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人需办理汇算清缴:
- 个体工商户业主;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 承包承租经营者;
-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此外,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办理时间
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如何计算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办理渠道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登录官网公众服务页面下载软件工具。 - 办税服务厅:
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并需办理年度汇总申报的,无法通过扣缴端办理,须通过WEB端或办税服务厅申报。
相关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来源:上海税务
由智造好会计(ID:Brighture)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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