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案例分析:会计分录/税务计算(完整版)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案例解析
从日常后台留言及一对一辅导中发现,很多企业对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和税务计算存在疑问。本文通过一个完整案例,讲解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两种模式下的出口退税账务处理与税务计算。
一、案例背景
某生产企业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出口业务(FOB价):一般贸易出口货物200万元(退税率13%);进料加工出口货物300万元(假设退税率等于征税率13%,保税进口料件100万元)。
内销业务: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3万元),进项税额包含国内采购原材料的20万元和其他可抵扣进项税5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
二、税务计算
= 200 × 13% + (300 - 100) × 13% = 52万元。
2.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一般贸易 + 进料加工
= 200 × (13% - 13%) + (300 - 100) × (13% - 13%) = 0。
= -10 - (13 - 25) = -22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22万元,免抵退税额 = 52万元。
应退税额 = min(22, 52) = 22万元。
三、会计分录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5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免抵税额)3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00000。
7. 缴纳附加税(城建税7% + 教育费附加3% + 地方教育附加2%)
计税依据 = 免抵税额30万元,所以附加税 = 30 × 12% = 3.6万元。
四、关键点总结
1. 免抵税额 = 抵减内销税,虽不直接退税但减少企业现金流出。
2. 应退税额 = 实际退到账户的金额(在≤留抵税额的情况下)。
3. 在进料加工中需扣减保税进口料件后计算免抵退税额。